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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深府办[2008]3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8-01-03 | 生效日期:2008-01-03 |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深圳市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业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市环保局反映。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8年1月3日附件:深圳市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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