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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经济发展局关于公开选聘第二批厦门典当行年终经营状况审计中介机构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厦经企函[2007]209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7-10-08 | 生效日期:2007-10-08 |
各审计事务所: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市典当行的经营管理,有效掌控各典当行年度财务状况,根据国家商务部《关于加强典当业监督核查和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商办建函[2007]34号)要求,我局决定公开选聘第二批厦门市典当审计中介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应聘资格条件
(一)依法设立并在厦门市工商局注册,具有审计资格的中介机构;
(二)有规范健全的质量控制及内部管理制度;
(三)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服务业绩,近三年没有受到行政管理部门行政处罚。
二、应聘需提交的相关资料
应聘机构应按要求准备应聘材料(一份正本、四份副本),应聘材料需装袋密封,密封袋须加盖公章并标明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应聘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机构基本情况。包括设立时间、注册资本、注册会计师人数、近三年审计业务项目数量、近三年审计资产总额500万元以上项目数量(附明细及有效证明)、近三年执行资产清查项目数量(附明细及有效证明)、近三年审计业务收入情况(附上交会费发票复印件)等;
(二)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应提供原件核对);
(三)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应提供原件核对);
(四)注册会计师名单及资格证书复印件(应提供原件核对);
(五)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六)近三年受到行政管理部门表彰、表扬情况(附有关文件或证明);
(七)近三年受到行政管理部门通报批评次数;
(八)近三年被行政管理部门下达行政关注函次数;
(九)资产专项审计工作方案。
三、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07年11月30日。
地点:厦门市经济发展局企业处(湖滨中路518号)。
联系人:张群腾
联系电话:5397530
四、公开选聘
本次公开选聘将在市经发局纪检组监督下,由公开选聘评议组对收到的应聘文件进行评议并打数,从高分至低分,确定聘用5户中介机构作为第二批厦门市典当审计中介机构。各中介机构要对应聘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五、其它事项
(一)中介机构应于2007年11月30日下午5时前报名(过时无效),并将应聘材料封口,提交市经发局企业处编号登记,应聘材料将不予退回。
(二)市经济发展局对本次选聘活动相关事项拥有最终解释权。
特此通知。
厦门市经济发展局
2007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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