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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编制2008年财政收支预算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宜府函[2008]6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8-01-09 | 生效日期:2008-01-09 |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编制2008年财政收支预算的通知》(川府发〔2007〕5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编制2008年全市和地方各级财政收支预算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编制2008年预算的指导思想 200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各项部署的重要一年,对保持我市经济社会平稳协调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根据川府发〔2007〕59号文件精神并综合考虑我市2008年财政工作面临的形势和要求,编制2008年预算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宜宾,继续落实中央稳健的财政政策;大力实施工业强市战略;狠抓增收节支,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努力加大对“三农”、教育、科技、文化、就业和社会保障、医疗卫生、节能减排等公共服务领域投入,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实现全市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围绕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完善公共财政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市与地方各级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体制,完善转移支付办法和激励约束考核办法,坚持转移支付资金向县、乡倾斜,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深化预算制度改革,强化预算管理和监督,探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理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切实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着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切实落实各项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税制度,促进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积极支持农业、企业、科技、收入分配及行政等经济社会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2008年财政收入安排及政策要点 (一)财政收入的增幅略高于经济增长幅度,继续提高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
(二)全面贯彻实施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妥善处理总分机构税收分配及地区间税源转移问题;认真落实其他各项税收制度改革的政策措施。
(三)继续落实出口退税政策,安排好地方财政应负担的出口退税资金,优化出口商品结构,抑制“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的出口,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
(四)加快落实中央省各项鼓励节能减排的税收优惠政策,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五)规范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研究制定逐步将预算外资金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的政策措施,并继续完善非税收入征缴制度。加强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管理,制定和完善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缴管理办法。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和处置收入、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全部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逐步纳入预算管理。要切实加大非税收入的征缴力度,确保非税收入任务的圆满完成。
(六)依法组织财政收入。加强税收征收管理,严格控制减免税,坚决制止和纠正擅自出台“先征后返”等变相减免税和“列收列支”政策,严厉打击各种偷骗税等违法活动。按照中央、省上的统一部署,推进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试点,提高税款入库进度和征缴透明度。
三、2008年财政支出安排及政策要点 (一)继续贯彻落实中央的稳健财政政策,完善宏观调控体系。落实并使用好中央国债项目资金,调整和优化市级预算内经常性投资的使用方向和结构,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切实提高政府投资效益。
(二)继续加大财政支农力度,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各级政府要将中央、省、市关于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关政策落到实处,切实加大“三农”的投入。加大各项支农补贴力度,完善补贴政策,促进现代粮食产业发展,促进生猪产业健康发展,促进奶业和油料持续发展,稳定市场供应;加强农业综合开发,促进农业科技进步,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粮食安全;要进一步调整支出结构,加大对农村公路、水利等基础设施的投入,切实抓好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继续加大农业生产救灾投入,加快提高农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支持林业生态环境建设,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投入和防沙治沙的投入力度。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稳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落实好国有农场税费改革政策;加大扶贫投入,创新扶贫机制,提高贫困群众收入水平,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和整体面貌。
(三)贯彻“工业强市”战略,支持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各级要尽可能加大节能降耗的财政投入,积极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要用好用活工业发展资金,促进工业发展方式转变,引导和支持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竞争力,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推动我市中小型企业的健康发展,促进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
(四)支持教育、科技事业发展。确保财政对教育投入的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积极筹措资金,全力做好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化解工作,调整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改善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完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增加财政对科技的投入,保证科技经费的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优化完善财政科技投入结构,推动产学研有机结合,加强财政科技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支持完善就业、社会保障和医疗卫生制度。认真落实有利于就业的各项财税政策,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就业环境,安排好就业专项资金用于促进就业工作。继续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提高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建立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健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解决困难群众生活问题;着力推动建立健全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切实落实好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加快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贯彻中央有关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相关政策,加大公共卫生投入,全面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推进部分区县进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健全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切实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六)支持文化体育事业发展。继续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扶持公益性文化事业、推动文化产业发展、鼓励文化创新,继续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工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和全民体育健身工程,加快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保护国家、省、市级重点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积极发展体育事业,支持北京举办奥运会、残奥会,认真做好2009年第十一届全运会各项工作。
(七)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规范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完善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逐步将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单位之间的收入水平差距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八)支持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保障产品质量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经费,加强以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一线的重点建设,加强监管能力建设。
(九)加大节能环保投入,完善促进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的财政政策。加大力度支持节能减排重点工程、节能减排技术创新和研发、高效节能产品和技术推广、节能管理能力建设及污染减排监管体系建设等,逐步建立财政促进节能减排新机制。建立落后产能退出机制,有条件的地方要安排资金支持淘汰落后产能。进一步完善政策,支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健全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进和完善资源开发生态补偿机制。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继续实行对退耕农户直补政策,安排使用好巩固退耕还林和天然林保护成果的专项资金。
(十)保障公共安全,完善落实司法经费保障制度。加大公共安全投入,支持司法能力建设,完善并落实好“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司法经费保障制度,努力解决政法基层基础建设和经费保障,妥善研究解决诉讼收费办法改变后的法院经费保障问题。
(十一)积极支持农业、科技及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
(十二)加大缓解县乡财政困难政策力度。建立和完善市对地方化解债务的激励机制,支持地方优先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社会公益事业发展以及粮食政策性财务挂账等方面的债务。各区县都要设立必要的专项资金,加大化解县、乡政府性债务的力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控制和化解乡村债务,确保在2008年全面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
(十三)加大财政支出结构调整力度,确保重点支出,促进“和谐宜宾”建设。严格按预算控制支出,特别是一般性支出的增长,切实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坚决制止铺张浪费,堵塞管理漏洞,努力降低行政成本,建设节约型政府。坚决控制城市形象工程和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规模。实行出国经费零增长。严肃财经纪律,加强支出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十四)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和推动区域协调发展。要深化市以下财政体制改革,积极支持扩权强县改革试点,为统筹城乡提供财力支撑;要创新财政支持方式,为城乡经济发展注入活力;要加大公共财政投入,促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要加强财政管理,确保各项扶持政策落实到位。贯彻落实好中央的区域财税政策,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四、做好2008年预算编报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做好2008年预算编报工作。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继续推进部门预算改革,深化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改革,结合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结果,逐步建立健全实物费用定额标准体系;积极推进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考评工作,提高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质量;严格控制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增长,对超编人员不得纳入工资统发范围,对擅自增设的机构,不得纳入政府预算范围、不得核拨经费。
(二)继续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扩大非税收入银行代收范围,严格实行财政综合预算管理。
(三)进一步加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力度,完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推进国库现金管理。
(四)按照中央、省和市的部署,各地要结合实际推进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
(五)进一步规范转移支付制度,提高转移支付管理透明度,逐步建立各类转移支付资金运行监控机制。
(六)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研究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的机制,逐步完善资产配置标准,细化资产购置预算编制,杜绝超编制、超标准配置资产,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动态监控系统。
(七)加快推进金财工程建设。
各区县要将中央、省、市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补助收入等全额列入区县本级总预算,同时在区县本级总预算中反映对下级的税收返还及补助等,自觉接受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对本级预决算的监督。在编制本级预算时,中央、省、市对地方的“两税”返还按上年返还数加当年上划“两税”增长的预计返还数编报,所得税返还、体制性补助、财力性转移支付和固定结算项目等按上年执行数或上级下达的预计数编列。
各区县接到本通知后,应立即按照要求抓紧编制2008年预算(草案),预算(草案)经区县人民政府审核后,于2008年1月12日前报市财政局审核汇总;各区县应于2008年3月1日前将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预算草案汇总后报市财政局。
宜宾市政府
2008年0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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