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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财政局、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大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定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06年度计税工资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大财法[2007]672号 | 发文机关:科学技术部 | |
发文日期:2007-11-27 | 生效日期:2016-12-11 |
各区、市、县(先导区)财政局、国税局,市国税局直属分局及各稽查局,市地税局各基层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定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06年度计税工资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11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大连市财政局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2007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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