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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07年重大装备自主化专项(第九批)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投资计划的通知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陕发改投资[2007]1812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7-11-28 生效日期:2016-12-11
 

陕西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
  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以发改投资[2007]2825号文下达2007年重大装备自主化专项(第九批)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投资计划,现将投资计划下达你公司,请遵照执行。
  投资计划下达你公司企业信息化改造项目490万元,请按照有关规定,到财政部门办理请款手续,并按国债资金管理要求,务必做到资金专款专用,保证配套资金足额及时到位。要切实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管理程序,依法开展项目建设的招投标工作,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争取项目早日建成投产发挥效益。项目建设进度及建设中的有关问题请及时上报我委。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07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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