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服务热线:400-820-2536 |
深圳市卫生局关于卫生统计报表首次网络直报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深卫规财发[2007]89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7-11-20 | 生效日期:2007-11-20 |
各区卫生局、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各社会办医院、各门诊部:
根据国家新的《国家卫生统计调查制度(2007)》和《广东省卫生统计工作手册》(2007年9月),从2007年11月开始实行统计数据的网络直报。根据广东省卫生厅网络直报会议的精神和“全国卫生信息网络直报系统”的功能设置,从本次网络直报开始,我市的所有医疗卫生部门的统计数据报送将实行辖区管理方式。现将首次网络直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表种类
1.医院、妇幼保健院、专科疾病防治院(站)、疗养院、门诊部等填报卫统1-1表和卫统2表;
2.卫生院填报卫统1-2表和卫统2表。
二、填报内容
1.卫统1-1季报表和卫统1-2季报表填报:一基本情况、二人员数、三床位数、六收入与支出、八医疗服务;
2.卫统2表的所有可填项必须填报完整。
三、报告期
填报的表是第3季度报表,但填报数据的统计范围是2007年1-9月份。
四、填报方式和报送途径
网络直报,直接登陆“全国卫生信息网络直报系统”上报数据。
五、上报时限
1.各基层单位的数据填报、审核、上报必须在2007年11月18日完成;
2.各区卫生局必须在2007年11月20日之前完成审核、上报。
六、注意事项
1.本次网络直报填报的数据内容和内涵较以往都有了很大改变,在填报时按新的《广东省卫生统计工作手册》要求进行填报。着重注意表1和表2人员统计口径,本次人员统计范围是:按月底支付工资的职工统计,包括各类临聘、返聘半年以上人员。不包括离退休人员和聘用不足半年的临时人员。
“2.1.4工勤技能人员”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人员,分为技术工和普通工。技术工:包括护理员(工)、药剂员(工)、检验员、收费员、挂号员;不包括实验员、技术员、研究实习员(此三类人员计入“其他技术人员”),也不包括经济员、会计员和统计员等(计入“管理人员”)。普通工:原工勤人员。
2.网络直报系统采用辖区管理的方式,各区卫生局必需对本辖区内所有单位的数据进行审核。
此次网络直报(季报)的工作任务极其紧迫,请各单位务必落实专人负责,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特别是单位财务部门要及时提供有关财政数据,以免延误报表时间。负责填报人员要认真学习报表的填报说明,正确理解各指标的意义及相互逻辑关系,仔细填写,认真审核,务必及时、完整、准确地完成统计报表工作。
此次网络直报工作各区卫生局的任务重,请落实2~3人负责,尤其此次网络直报增加了门诊部的上报任务,请各区卫生局务必督促辖区内所有门诊部按时保质报送报表。
对报表填写与报送有疑问的可与本辖区的区卫生局统计负责人员联系。
罗湖区卫生局统计负责人:黄敏灵 25666774
福田区卫生局统计负责人:刘卉卉 82918499
南山区卫生局统计负责人:王玉梅 26542400
宝安区卫生局统计负责人:王 琴 27750280
龙岗区卫生局统计负责人:严 肃 84806990
盐田区卫生局统计负责人:郑晓锋 25228520
深圳市医学信息中心:陈 妍 25624783
深圳市卫生局:杨 艳 25535994
附件:“国家卫生信息网络直报系统”简要操作说明(略)
深圳市其他机构
2007年11月20日
Copyright © 2008-2024 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F-Council)为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服务品牌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沪ICP备15031503号-1 |
![]() FCouncil |
![]() 御财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