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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中小企业融资“五方联动”工作的意见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资府函[2007]157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7-12-10 | 生效日期:2007-12-10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中小企业融资难是制约我市民营经济和县域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今年以来,我市积极探索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新途径,研究制定了《资阳市中小企业融资“五方联动”促进办法》,经过一段时间的运行,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进一步深化中小企业融资“五方联动”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化认识,坚定信心 中小企业是解决就业、优化经济结构、促进市场繁荣、增加财政收入、保持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中小企业融资是金融机构分散信贷风险,提高资产流动性,拓展信贷业务市场,丰富业务品种,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近年来,全市中小企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是融资问题始终困扰着中小企业的发展。各县(市、区)政府、市级各部门和金融机构要进一步深化认识,坚定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信心,积极深化“五方联动”工作,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加快金融产品、机制和管理方式创新,提升信贷服务水平,切实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二、明确目标,落实责任 (一)目标定位
“五方联动”机制的主要目标是:解决产品有市场、经营有效益、发展有前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但因各种因素影响不能满足资金需求的成长型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
(二)落实责任
1.市经委及相关部门负责推动中小企业融资新机制的建立和良性运转,营造良好的融资环境;充分发挥市中小企业信用促进会和市企业信用信息管理中心的作用,建立政、银、企有效合作平台;壮大中小企业担保公司资本实力,引导企业参与风险投资。
2.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按照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贷款“六项机制”的要求,做好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工作,提高业务处理效率,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提升金融服务水平,防范和化解信贷风险。
3.担保公司要建立担保风险补偿机制和风险责任分担机制;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制定收费标准,减轻企业负担;简化担保手续,提高担保效率。
4.中小企业经营管理者要学习现代企业管理知识,建立健全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提高决策水平;要增强法制观念,遵循诚实守信、公平竞争原则,规范财务管理,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要加强产品开发、市场开拓和技术创新,增强中小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提高综合素质。
5.市中小企业信用促进会要积极按章程规定发展会员,利用行业自律、业界制约、协会企业家相互促进、监督等形式,培育企业信用,提高管理水平,努力营造信用为荣、诚信为本的环境;积极引导会员企业开展融资互保或联保,拓宽融资担保渠道;建立会员企业内部互助金,对资金周转存在暂时困难的会员企业实施救助;督促会员企业按期归还贷款;根据企业信用信息中心数据库和信贷征信数据库记录,对会员企业开展年度信用评级。
6.市企业信用信息管理中心要建立覆盖全市各类企业的信用信息数据库;要在保护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的前提下,依法向社会公布企业信用信息,供相关信息需求者使用,提高利用效率。
7.人行资阳市中心支行要积极引导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调整信贷结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及时掌握辖区中小企业发展状况,了解中小企业融资需求,提出改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充分发挥“信贷征信系统”功能,收集和掌握恶意违约客户的相关信息,并及时通报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8.资阳银监分局要加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中小企业贷款业务的检查和指导,督促其在防范风险、审慎经营的前提下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投入;支持和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金融服务创新,为金融机构开办新业务、新产品提供良好的监管服务;将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中小企业贷款情况作为金融机构高管人员年度履职考核等级评定的参考依据。
三、细化措施,完善机制 (一)规范业务办理流程
“五方联动”业务办理流程为:会员企业向市中小企业信用促进会提出贷款申请,市中小企业信用促进会根据会员企业信用状况提出审查评价意见,将符合条件的会员企业贷款项目向金融机构推荐,金融机构通过贷款审查后确需提供担保的,由市中小企业信用促进会组织会员企业间互保、联保或向担保公司推荐,提供担保后由金融机构审批放款;或会员企业向金融机构提出贷款申请,金融机构通过贷款审查后确需提供担保的,由金融机构向信用促进会委托进行信用审查,信用促进会审查通过后组织会员企业间互保、联保或向担保公司推荐,金融机构接到有效担保后审批放款,并及时将贷款信息反馈给市企业信用信息管理中心。
(二)发挥银行、企业主体作用
银行与企业作为资金供需主体,是切实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两个关键环节,要进一步调动银企双方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1.明确年度支持目标。一是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分年度制订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信贷计划。商业银行全年实际信贷投放总量中,原则上投向县域经济和中小企业的贷款不低于60%,向中小企业投放贷款的年增长比例不低于20%;农发行、农村信用社要在积极支持“三农”发展的基础上,大力支持城镇中小企业的发展。二是从今年开始,各国有商业银行以支行为单位,每年与10 户以上中小企业新建立信贷业务关系;农村信用社以县(市、区)联社为单位,每年与20 户以上中小企业新建立信贷业务关系;辖区农发行要结合扩大业务经营范围的改革,继续参与“四方合作”、“六方合作+保险”模式,积极增加对粮油收储、粮油加工等中小企业的信贷投入。
2.建立中小企业评级和授信制度。一是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制订有别于大中型企业的科学适用的中小企业信用评级制度,改进信用评级方法,实事求是地界定信用等级。二是要探索中小企业资信与中小企业经营者个人信用相结合的制度,必要时将借款企业与企业经营者家庭合并为一个社会经济单位进行信用分析,全面分析其还款能力和信用情况,作为发放贷款的评判依据。三是对市级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的借款企业资信评级结果,要作为重要的贷款参考依据积极予以采信。四是建立和完善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授信制度,合理确定中小企业授信额度。
3.加强信用担保合作。指导和促进担保公司加强管理,规范经营,增强实力,提高信用,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增强对担保公司的认可度,力争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担保贷款的比例放大到1:5- 10 倍。按照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建立担保公司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风险分担机制。
4.中小企业积极履行义务。引导中小企业积极参与信用促进会组织的会员企业互联、互保活动,主动加强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联系和沟通,建立良好的银企合作关系;积极参加市经委、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组织的各类培训,进一步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守合同、重信用,按时清偿各类到期债务,培育企业信用。
(三)健全配套服务体系
1.壮大担保实力,完善担保体系。一是壮大中小担保公司资本实力。主要通过扩大企业入股等方式,增强担保公司资本金,企业按贷款有效担保额的10%参股中小企业担保公司。二是完善担保体系。市经委、县(市、区)政府要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意见》(川办函〔2006〕182 号)要求,积极推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担保机构的作用,引进、发展商业性民营担保机构,鼓励发展互助式会员制担保机构,改善担保行业发展环境,逐步建立多层次、多元化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
2.加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一是坚持按照“政府主导、各方参与、统一标准、重点突破”的原则,加强金融知识、信用知识的宣传,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二是加强和完善企业信用征集信息系统建设。按统一规划、分步实施要求,逐步实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及工商、税务、银行、司法、国土资源、房管、环保、安全、通信、质监及水、电、气等部门、单位中小企业信息的联网和共享。三是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档案。充分利用“资阳市企业信用信息中心数据库”和人民银行“信贷征信”系统的信息资源,建立和完善全市中小企业信用档案,逐步引进独立评级机构,开展市场化信用评级。四是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法制环境,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等手段,严厉打击逃废债行为,维护金融债权。
3.规范发展中介服务体系。一是进一步健全中介服务体系,为中小企业提供信息、融资担保、教育培训、管理咨询、科技创新、创业辅导、市场开拓、政策法律等服务。二是规范中介机构行为。加强对社会中介机构的行业监督和管理,对出具虚假资产评估报告的中介评估机构,要坚决予以严惩,逐步建立权威、规范的信用评级机构,确保评估结论客观、公正,提高中介机构的公信度。简化抵押、评估、公证等手续,提高办事效率,合理确定抵押登记和公证期限。三是规范中介服务收费标准,禁止多收费、乱收费、重复收费等行为。
(四)推动金融服务创新
1.创新经营理念,明确市场定位。商业银行要把扩大中小企业服务作为降低信贷资金过度集中带来的风险、培育新客户和拓展利润新增长点的重要手段;政策性银行要充分利用国家对中小企业贷款的各项政策,积极为中小企业提供信贷服务;农村信用社要将乡镇中小企业作为重要的客户群,以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方式带动农民致富。
2.创新信贷管理模式,体现差异化管理。一是要结合中小企业融资需求“时间急、金额小、频率高”的特点,改进和完善内部管理体制,建立专门为中小企业信贷服务的授权授信制度,实行差别管理方式,支持和鼓励各金融机构根据风险控制水平将中小企业贷款审批权限适时下放到支行(县)一级。二是要优化中小企业信贷业务流程,对中小企业贷款实行“一次核定,随用随贷,额度管理,循环使用”的管理模式,提高服务效率。三是加强与中小企业贷款业务相关人员的队伍建设和专业培训,提高金融机构服务中小企业的水平。四是建立中小企业信贷营销激励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对积极开拓中小企业信贷业务且成效显著的信贷人员给予与之相应的物质和精神奖励,调动和保护信贷人员主动拓展中小企业信贷业务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3.创新贷款方式,提高审贷效率。一是提高审贷速度,对能提供有效抵(质)押担保的企业简化授信流程,对符合信贷条件的中小企业,建立快速通道,减少审批环节,提高放贷效率。每笔中小企业贷款在同意受理并完成贷前调查后,应在10 日内办结放款;未获批准的,应在10 日内给予明确答复。二是对符合条件的优质中小企业发放信用贷款,允许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循环使用。三是根据中小企业信用等级和资产情况,灵活采用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方式或多种方式组合担保。四是在抵(质)押不足的情况下,积极探索以保证方式为主发放贷款。积极探索和利用中小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股东个人资产连带责任担保、经营业主联户担保等新的保证形式。
4.创新信贷产品,丰富产品选择。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根据中小企业生产经营特点积极开发“量身定做”的新的贷款品种,满足不同企业的融资需求。一是积极试办循环贷款、动产质押、贸易融资、应收账款融资、设备按揭贷款业务、创业贷款业务。二是实行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等多种贷款方式或多种贷款方式组合,增加中小企业获取资金的方式。三是积极推广房产和商铺抵押贷款、按揭贷款,努力开发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质押贷款、中小企业联保贷款。四是推出以个人为贷款主体的生产经营性贷款,满足个体经营者和私营企业主的融资需求。
四、加强领导,强化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金融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金融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级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同时,成立专门机构,负责管理、协调与金融有关的事务,简化办事程序,提高银政企合作效率。
(二)完善平台建设
一是完善政银企合作平台。定期不定期召开银企座谈会、优良项目推介会、银行服务项目介绍会,搭建企业和金融部门投融资平台。二是完善信用信息公开共享平台。通过信用信息管理中心依法向社会公布企业信用信息,建立信用信息联合征集、权威发布、多方共享的社会化企业信用信息体系。
(三)建立保障机制
一是建立打击恶意逃废债务的长效机制。重点对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企业、个体工商户恶意拖欠逃避银行债务情况进行清理,采取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措施予以制裁,净化金融运行环境。二是建立失信惩戒机制。对违背诚信原则、不按时还本付息及履行相应职责的中小企业,视情节轻重,由市经委、市工商局、银行业金融机构等部门依法处理。三是建立风险补偿机制。中小企业融资风险补偿资金由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专项储存管理,专项用于补贴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承担的担保贷款风险损失。市政府每年从工业发展资金中注入200 万元作为风险补偿金,县(市、区)政府按辖区中小企业(同级预算级次)有效担保贷款年末余额的0.5%缴纳贷款风险补偿金。
(四)落实激励措施
一是完善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和发展支持政策。帮助农村信用社做好风险处置、增资扩股、引进战略投资者等工作,大力清收、盘活不良资产,增强综合实力和抗风险能力,提高其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能力。二是建立政府对金融机构的激励措施。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可视自身财力情况逐步加大对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力度,引导银行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投入,完善地方政府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考核奖励办法。三是建立对中小企业的激励措施。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大对中小企业信用状况的考核力度,每年评出优秀守信企业和信用差的企业。对信用好的中小企业,纳入“绿色通道”,在政策扶持、税费优惠、项目支持、土地征用、金融信贷等方面给予支持。
资阳市政府
2007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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