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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经委、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上海海关关于发布《上海市第十三批企业技术中心》名单的通知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7-12-03 生效日期:2007-12-03
 

各有关单位:
  上海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发布公告以来,上海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办正式受理企业申报。依据上海市经委、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和上海海关共同印发的《上海市鼓励和支持企业集团和大中型企业建立技术中心的意见》(沪经科[95]584号,沪财企[95]134号)和《关于颁发、实施“上海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办法”的通知》(沪经科[1996]094号)文件的精神,经初审、专家评审、现场考察和综合评估,认定26家企业的研究开发机构为上海市第十三批企业技术中心。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第十三批企业技术中心名单。(略)

上海市其他机构
007年12月03日

友情链接: 御财府 L-councli 上海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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