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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07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省级补助资金投资计划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陕发改投资[2007]1838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7-12-04 | 生效日期:2016-12-11 |
西安、铜川、宝鸡、咸阳、渭南、汉中、安康、商洛市发展改革委:
为了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经研究,现下达2007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省级补助资金1000万元,其中西安市50万元、铜川市55万元、宝鸡市185万元、咸阳市20万元、渭南市495万元、汉中市60万元、安康市20万元、商洛市115万元。具体项目和投资安排详见附表。
该项资金从我委《关于下达2007年省级预算内基建投资计划的通知》(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发改投资[2007]303号)确定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资金中支付。请财政厅相应成立预算和拨款。
请接此通知后,严格按批准的初步设计抓紧组织实施。
附件:2007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省级补助资金投资计划表(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07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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