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服务热线:400-820-2536

山西省林业厅关于做好2007年林业科技成果统计工作的通知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晋林科便[2007]15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7-12-17 生效日期:2007-12-17
 

各市林业局,省直各林局,驻并各单位:
  根据《国家林业局科技司关于做好2007年林业科技成果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我们将开展山西省2007年林业科技成果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在2006年11月1日至2007年10月31日期间,通过各级科技成果管理机构鉴定、验收、评审(包括标准)、准入、评估、结题等方式之一认可的林业科技成果。

  二、统计方式:  本次成果登记与统计工作采用“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各单位可直接在“国家科技成果网”(http://www.nast.org.cn)右下方的“成果登记”专区下载“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简易版】V4.0”安装使用,将成果信息完整录入后导出上报。
(切记:导出的文件名不得做任何改动)

  三、统计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成果登记统计工作,安排专人负责,严格按照填报说明认真填报,做到不缺项、不漏项,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科学性和连续性。
  在报送科技成果的同时,请各单位推选出在技术上有重大创新和突破,或具有重大推广应用价值及经济效益显著的科技成果,填报《2007年度重大科技成果推荐表》,为各级政府部门制林业科技发展计划提供重要依据。

  四、报送方式:  各单位需报送2类材料,包括:电子版科技成果(压缩文件,格式为***.arj)和《2007年度重大科技成果推荐表》。请各单位务必于12月20日前将所有登记成果的导出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上报;其他材料采用电子文档和纸质材料两种方式一并上报。

  联系人:徐秀云   电话:0351-4053937
  地址:太原市新建路59号
  邮编:030002    E-mail:xxy200602@126.com

  附件:《2007年度重大科技成果推荐表》(略)

友情链接: 御财府 L-councli 上海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Copyright © 2008-2024 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F-Council)为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服务品牌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沪ICP备15031503号-1


   FCouncil

   御财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