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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粮食局转发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07年度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统计工作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皖粮网仓函〔2008〕2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8-01-03 | 生效日期:2008-01-03 |
各市粮食局、省粮食集团公司:
现将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07年度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统计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认真统计,加强分析。各地要认真领会文件精神,仔细阅读填报说明,认真做好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统计和分析。分析报告要对本地区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状况、发展趋势、存在问题,以及对粮食宏观调控和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决策的影响等进行全面分析,并提出相关工作建议。
二、统计对象。所辖区域内的国有(不含中央粮企)、民营、外资所有从事粮食收购、储存、中转、加工等业务的粮食流通企业,在2007年度有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都应填报。
三、报送要求。必须使用国家粮食局编制的专用软件填报,并逐级汇总上报。各市上报的材料包括:统计数据汇总表和分析报告,汇总表和分析报告采取电子和纸质双报送,于2008年2月15日前报达省局。
安徽省粮食局
二○○八年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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