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400-820-2536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将范静等211名执业注册会计师注销注册的通知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失效
  文    号:京会协[2008]36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8-04-02 生效日期:2016-12-11
 

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财政部《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令第25号)、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财协[2002]666号)等有关规定,现将范静等153名执业注册会计师(见附件1)注销注册,转为非执业会员,收回注册会计师证书;刘佩勤等58名执业注册会计师(见附件2)注销注册,收回注册会计师证书。
  请各有关事务所于2008年4月9日至4月11日携带上述转为非执业会员人员的照片一张,到北京注协注册部领取非执业会员证书。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
2008年4月2

附件:(略)
1、注销注册转非执业会员名单
2、注销注册人员名单

友情链接: 御财府 L-councli 上海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Copyright © 2008-2024 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F-Council)为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服务品牌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沪ICP备15031503号-1


   FCouncil

   御财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