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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证书专用章的通知

  内容分类: 税务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保监厅发[2010]25号 发文机关:中国人民银行
  发文日期:2010-04-07 生效日期:2010-04-07
 

各保监局,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保险学会、中国精算师协会:

  为规范保险业资格证书用章,保监会决定自2010年5月1日起启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证书专用章”,新申领和换发保险类资格证书一律使用新印章,持有未到期的原版资格证书继续有效,各保监局、各保险行业协会及印刷厂的旧版空白资格证书届时一律销毁。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0年4月7日

友情链接: 御财府 L-councli 上海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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