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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实施北京市属高等学校人才强教深化计划的意见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京教人[2008]17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8-08-29 | 生效日期:2008-08-29 |
市属各高等学校:
二、实施范围和经费保障
(一)实施范围:本计划在北京市属普通高等学校范围内实施。
(二)经费保障:“人才强教深化计划”项目由北京市财政专项支持。专项资金按照统一规划、单独核算、专款专用的原则,实行项目管理。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联合制定《北京市属高等学校“人才强教深化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项目承担单位根据项目管理办法,具体负责经费的申报、使用和管理。
鼓励各项目实施单位发挥自身特点,在北京市重点支持项目的弧上,积极筹措资金保证支持“人才强教深化计划”项目的顺利实施。
三、北京市属高等学校“人才强教深化计划”的主要内容
北京市属高等学校“人才强教深化计划”由“杰出人才引进计划”、“高层次人才资助计划”、“创新人才建设计划”、“创新团队建设计划”、“中青年骨干人才培养计划”、“教师职业技能和职业道德培训计划”6个计划组成。
(一)杰出人才引进计划
杰出人才引进计划主要指面向海内外聘请、引进、遴选和资助一批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知名学者、学术带头人、高级管理人才,搭建人才梯队,组建学术团队,带领相关学科达到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全面提升北京市属高等学校在国内外的影响力。“杰出人才引进计划”设置学科首席专家岗位、特聘教授岗位、讲座教授岗位。2008年-2012年在市属高等学校设置10个学科首席专家岗位、40个特聘教授岗位、100个讲座教授岗位,设立50个左右校外名师讲学资助点。学科首席专家岗位主要设置在国家级、教育部及北京市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研究基地、工程研究中心,学科首席专家可获得总额为2000万元科学研究支持经费,根据工作需要,分年度核拨,享受学科首席专家工资每年100万元;特聘教授岗位一般设在国家重点学科、北京市重点学科及重点建设学科、主干学科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需求的前沿学科或新兴交叉学科,特聘教授在聘请学校全职工作,在全职工作期间享受特聘教授工资每年10万元;讲座教授岗位的设置不受学科限制,由高等学校根据教学科研工作的需求聘请,讲座教授在聘请学校全职工作时间一年不得少于3个月,在全职工作期间享受讲座教授工资每月1万裕
校外名师讲学资助经费,根据《北京高等学校市级质量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执行。
其他人才根据引进人才的不同情况分别给予10万元至100万元的一次性科研经费资助:
1.对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提供最高为100万元的科研经费资助。
2.国外著名高校教授、国内211、985学校重点学科带头人、国内外知名学者:
(1)自然科学提供最高为50万元的科研经费资助;
(2)社会科学提供最高为30万元的科研经费资助。
3.优秀留学归国人员、优秀高级应用技术型人才和管理人才:提供最高为10万元的科研经费资助。
本计划由高等学校承担,杰出人才的引进和管理按照《北京市属高等学校杰出人才引进计划实施办法》执行。
(二)高层次人才资助计划
本计划是加强北京市属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建设,进一步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为高层次人才发挥作用创设良好环境,促进高层次人才成长。
高层次人才资助计划主要是用于支持北京市属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的发展,对
入选北京市教育系统高层次人才库第一、二层次的市属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进行资助,累计资助50名。“高层次人才资助计划”每人每年最高资助科学研究经费为100万元,连续资助3年。
本计划由高等学校承担。高层次人才的资助和管理按照《北京市属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资助计划实施办法》执行。
(三)创新人才建设计划
本计划主要是在高等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人才队伍中遴选150名品德高尚、学术造诣较高、教学水平和教学成果或科研成果突出并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的优秀教师,以及锐意改革、大胆创新、管理能力突出的管理人才,给予重点扶植资助和培养,使其进一步提高科学研究能力和水平,形成市属高校的中坚力量,带动学科建设、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的整体提高。
“创新人才建设计划”中,自然科学学术创新人才每年每人最高资助科学研究经费为3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创新人才每年每人最高资助科学研究经费为20万裕教学创新人才和管理创新人才每年每人最高资助科学研究经费为20万裕资助经费一次核定,连续资助3年,分年度下拨。
本计划由高等学校承担。创新人才的资助和管理按照《北京市属高等学校创新人才建设计划实施办法》执行。
(四)创新团队建设计划
本计划主要是加强对学术创新团队、优秀教学团队、管理创新团队的支持和资
助。通过教学、科研、管理创新团队建设,优化队伍结构,提高团队的创新能力和竞争能力。
创新团队建设计划累计遴选资助300个,连续资助3年。资助金额依据学科建设需求、团队成员人数、人才梯队建设等因素确定。学术创新团队中的自然科学团队每个每年最高资助科学研究经费为5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团队每个每年最高资助科学研究经费为30万元;优秀教学团队和管理创新团队每年最高资助科学研究经费为30万裕
本计划由高等学校承担。创新团队的资助和管理按照《北京市属高等学校创新团队建设计划实施办法》执行。
(五)中青年骨干人才培养计划
本计划是培养一批北京市属高等学校优秀中青年骨干人才,提高其教学、科研和管理水平,带动高等学校人才队伍整体水平提升。
本计划共资助中青年骨干人才1000名,每人每年资助经费4万元,连续资助3年。
获资助的高等学校中青年骨干人才可优先作为国内外访问学者到国内知名高校或国外高校访学。
本计划由高等学校承担,中青年骨干人才的资助和管理按照《北京市属高等学校中青年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执行。
(六)教师职业技能和职业道德培训计划
本计划主要是加强和提高高等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队伍的业务能力和职业道
德水平,以提高青年教师的教育教学技能、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为重点,有计划、分层次、有步骤地对北京市属高等学校教师、教育管理人员系统地进行高质量、高水平和高标准的全员培训,完善教师继续教育制度,全面提高教师和管理人员队伍素质。依据高等学校教学科研管理实有人数,原则上按每人每年资助经费1000元给予资助。具体项目和经费根据学校培训计划和实际需要由高等学校提出申请,市教委审核,由学校统筹安排。
在五年的时间内,对北京市属高等学校20000余名教师、科研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
本计划由高等学校和北京市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共同承担。有关培训管理按照《北京市属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培训计划实施办法》执行。
四、“人才强教深化计划”的组织领导
北京市属高等学校“人才强教”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相关实施办法和年度工作计划,统筹“人才强教深化计划”的组织实施和协调监督。成立北京市属高等学校“人才强教深化计划”工作小组,负责“人才强教深化计划”的实施管理工作,市教委人事处承担工作小组的日常工作。
高等学校作为计划实施单位,学校领导班子要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指导思想,把人才队伍建设作为关系高等学校改革和发展的关键问题,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狠抓落实。要围绕首都功能定位,结合学校的发展规划、办学目标、学科建设和人才队伍的现状,认真研究制定本校的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切实加强组织协调,整合工作资源,完善工作机制;人才的引进要经专家评估,切实保证人才的质量,正确处理好引进人才与现有人才的关系;要加强“人才强教深化计划”各项目的管理及后期评估工作;人事、财务、科研、教学等部门密切配合,统筹做好“人才强教深化计划”及本学校已有的教学、科研项目的实施工作,努力开创北京市属高等学校人才队伍建设新局面。
附件:(略)
1.北京市属高等学校杰出人才引进计划实施办法
2.北京市属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资助计划实施办法
3.北京市属高等学校创新人才建设计划实施办法
4.北京市属高等学校创新团队建设计划实施办法
5.北京市属高等学校中青年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
6.北京市属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培训计划实施办法
北京市其他机构
2008年0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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