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服务热线:400-820-2536

关于下达宁波明耀环保热电有限公司发电补助的通知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9-03-10 生效日期:2009-03-10
 

北仑区财政局:

  根据市三电办及北仑区人民政府要求,宁波明耀环保公司在2008年10月10日到2008年11月9日200KV江南变抢修期间顶峰发电,顶峰发电量为2400万千瓦时,实际核准的顶峰发电量按0.25元/KWH的标准给予补贴。

  对宁波明耀环保热电有限公司在顶峰发电期间的电量市财政补助300万元,列报“2009年21110能源节约利用”支出功能科目。

浙江省宁波市市经委
2009年03月10日

友情链接: 御财府 L-councli 上海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Copyright © 2008-2024 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F-Council)为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服务品牌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沪ICP备15031503号-1


   FCouncil

   御财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