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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会计司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签署《内地与香港签署注册会计师部分考试科目相互豁免补充协议及扩大部分考试科目相互豁免受惠人员范围协议》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 发文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文日期:2008-07-29 生效日期:2008-07-29
 

附件:(略)
1、内地与香港注册会计师部分考试科目相互豁免补充协议
2、扩大内地与香港注册会计师部分考试科目相互豁免受惠人员范围协议


财政部会计司
香港特别行政区
2008年0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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