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乡镇财政管理的实施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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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其他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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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六政办[2009]83号 |
发文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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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2009-10-14 |
生效日期:2009-10-14 |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试验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为全面落实市委二届十一次全会提出的新“三大跨越”目标要求,进一步发挥乡镇财政职能作用,提高乡镇财政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能力,根据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农村[2009]111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规范我市乡镇财政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业务建设与队伍建设相结合、规范管理与强化职能相结合、硬件建设与软件建设相结合,全面提升服务效能,推进乡镇财政新跨越,促进全市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平稳较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建立上下协调、管理有序的乡镇财政管理新体制,提高科学理财能力,增强基层财政保障水平,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熟练、作风优良的乡镇财政干部队伍。
三、主要内容
(一)规范县乡财政管理体制
按照财权与事权相统一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深化“乡财县管”改革,加大对困难乡镇的扶持力度,提高乡镇财政保障能力。
1、合理划分乡镇收入范围。合理划分乡镇收入范围,规范乡镇财政收入口径,合理确定乡镇财政收入基数,充分调动乡镇加快发展、增收节支的积极性。
2、科学界定乡镇财政支出责任。乡镇财政支出主要承担乡镇财政供给人员经费,乡镇财政供给单位正常运转经费,以及农村社会稳定和社会事业发展等。除农村中小学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农村卫生院补助经费等按有关政策规定列入县级财政支出范围外,其他支出由县财政根据现行有关财政政策对乡镇实行分类核定。
3、完善对乡镇转移支付制度。合理确定乡镇财力保障水平,使乡镇财力与其承担的支出责任相适应,对于财力确实难以保障其基本支出需要的乡镇,缺口部分要从财政体制上予以补助。完善县对乡镇转移支付制度,乡镇转移支付规模要随县级财力增长而逐步增加。
(二)规范乡镇财政收支管理
1、依法加强收入征管。积极开展税源调查,建立健全台账,加强对重点税种、重点企业、重点工程税收的监控,强化对零散活税的征管。财政部门要与国税、地税等收入征管部门建立涉税信息共享和协同治税工作机制,完善收入征管制度。切实加强对非税收入的征管,严格收支两条线管理。
2、切实加强支出管理。建立健全各项支出管理制度,规范乡镇财政支出范围、支出标准和审批程序。严格控制乡镇会议费、招待费、小汽车使用费等一般性支出,厉行勤俭节约,降低行政成本。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规范运作程序,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努力提高直接支付的比重。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规范采购程序,确保政府采购公开、透明。进一步加强乡镇政府及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建立健全国有资产台账,防止国有资产的浪费和损失。
(三)规范财政补贴农民资金“一卡通”管理
1、广泛深入宣传财政补贴农民资金政策,做到政策公开,家喻户晓。
2、认真做好补贴对象基础信息的整理、审核和数据录入,编制并按时上报分户打卡发放清册。
3、对发放各类补贴对象、项目、标准、数额,在乡镇、村按规定时间进行公示。
4、建立补贴资金乡镇备查账或辅助账,并加强与相关业务部门的沟通,及时与县区财政补贴资金专户进行核对。
5、加强对补贴资金发放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发现问题的,除追回资金外,对有关责任人要依法予以处理。
6、加强对补贴资金发放档案资料的管理,做到归档及时、内容完整,并实行专柜存放、专人管理。
(四)规范乡镇债务管理
进一步对乡镇债务进行清理核实,摸清债务底数,健全账目,锁定旧债。采取灵活多样的办法,积极化解乡镇债务。严禁乡镇举借新债。对违反规定新增乡镇债务的,要追究乡镇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五)规范乡镇财政所建设
1、合理设置乡镇财政机构。按照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要求,合理确定乡镇财政所人员编制,确保工作需要。在人口达到5万人且财政收入达千万元的乡镇,或财政收入达到2000万元的乡镇,可设乡镇财政分局。
2、加强乡镇财政人员管理。积极、稳妥处理、安置上世纪八十年代经省批准的乡镇财政聘用制干部。乡镇财政人员日常管理可采取竞争考核上岗或异地交流等办法,建立健全正常流动机制,保证乡镇财政人员合理的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
3、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制定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规范办事程序,保障乡镇金财工程网络通畅安全。
4、改善乡镇财政所办公条件。市、县区财政要加大对乡镇财政所硬件建设的投入,通过多种渠道筹集资金,着力解决工作无活动场所、办公设备老化等问题。
5、加大对乡镇财政干部的培训教育力度。市、县区财政部门要加大对乡镇财政人员的培训教育力度。从今年起,市财政部门每年举办1-2期培训班,通过3年左右的努力将所有乡镇财政所人员系统培训一遍。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各地要将乡镇财政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市的工作部署上来,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抓好落实。
(二)完善体制,划转职能。乡镇财政所“三权”(人、财、物)实行县区财政局垂直管理,尚未实施的地方要抓紧在今年年底前完成。市、县区财政部门要将乡镇财政管理职能划转到农村财政管理局,实行归口管理,也要在今年年底前完成。
(三)制定方案,全面推进。各地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及时动员部署,全面推开,确保乡镇财政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四)强化督查,严格考评。建立乡镇财政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监督检查机制,切实加强对乡镇财政管理的督促检查。市里将加大督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从今年起,市对县区乡镇财政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实行年度考评。对获奖的县区,由市财政给予适当奖励;对不能如期完成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