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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财政局、徐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江苏省煤炭资源税税额标准的通知

  内容分类: 税务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徐财税[2006]8号 发文机关:科学技术部
  发文日期:2006-05-18 生效日期:2016-12-11
 

各县(市)、区财政局、地税局,市地税局各分局、稽查局:
  现将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江苏省煤炭资源税税额标准的通知>》 (苏财税[2006]2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江苏省煤炭资源税税额标准的通知
  二00六年五月十八日
  苏财税[2006]29号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江苏省煤炭资源税税额标准的通知
  徐州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调整江苏省煤炭资源税税额标准的通知》 (财税[2006]38号)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江苏省煤炭资源税税额标准的通知(略)
  二00六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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