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服务热线:400-820-2536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网通通信集团公司福建省分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内容分类: 税务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闽国税函[2006]123号 发文机关:科学技术部
  发文日期:2006-04-27 生效日期:2016-12-11
 

各设区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网通通信集团公司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5]1188号)文件规定,中国网通通信集团公司福建省分公司所属的我省全资控股企业及其分支机构200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总到北京总公司缴纳,请各地做好监管工作。具体企业名单见附件。

  附件:关于报备分支机构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函(略)

友情链接: 御财府 L-councli 上海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Copyright © 2008-2024 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F-Council)为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服务品牌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沪ICP备15031503号-1


   FCouncil

   御财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