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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网通通信集团公司福建省分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
内容分类: 税务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闽国税函[2006]123号 | 发文机关:科学技术部 | |
发文日期:2006-04-27 | 生效日期:2016-12-11 |
各设区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网通通信集团公司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5]1188号)文件规定,中国网通通信集团公司福建省分公司所属的我省全资控股企业及其分支机构200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总到北京总公司缴纳,请各地做好监管工作。具体企业名单见附件。
附件:关于报备分支机构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函(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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