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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许昌市地方税务局2006年依法治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容分类: 税务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许地税发[2006]78号 发文机关:科学技术部
  发文日期:2006-03-09 生效日期:2016-12-11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做好2006年全市地税系统依法治税工作,市局制定了《许昌市地方税务局2006年依法治税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贯彻实施。
  
  二〇〇六年三月九日
  
许昌市地方税务局2006年依法治税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做好2006年全市地税系统依法治税工作,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推进地税法制建设,制定本方案。
 
  一、0x20总体要求二、2006年全市地税系统依法治税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依法治国、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指针,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围绕服务组织收入这个中心,突出完善税务行政监督机制这个主题,做好法制宣传培训、执法监督检查、税收科研调研三项重点工作,规范我市地税系统税收执法行为,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保证税收执法效能。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严格依法治税,推进依法行政
  1.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创新日常行政监督机制,建立完善执法岗责体系和执法质量考核监控体系,推广应用执法责任制考核软件,实现人机结合的执法考核,有效规范和约束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适时对各单位落实税收执法责任的情况进行检查,着重解决运行中出现的问题,重点解决不及时追究和追究不到位问题,确保税收执法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进一步将地税行政执法活动纳入法制化和规范化的轨道。
  2.抓好规范性文件管理的监督。各级要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会签和备案备查制度,做到事前审核、会签,事后备案、清理。对于执行中发现的违规文件,提请修改和完善;对于与法律、法规、规章相违背的执法文书,及时提请修订,防止违法抽象行政行为的发生,保证税收执法的合法公正。
  3.加强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各级审理委员会审理的稽查案件数量不低于全部案件的10%.组织对审理的重大稽查案件互相交流,对审理的典型案件进行集中评析,发现问题,改进工作,不断提高案件审理的质量。完善案件审理的协调机制,实现案件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
  4.深化《行政许可法》贯彻实施。各级地税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行政许可法》的学习宣传,注意搜集办理税务行政许可事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强化办理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的事中监督,加强执行情况检查,切实规范税务行政许可行为。市局将适时组织开展税务行政许可项目执行情况的检查。
  5.认真处理听证、复议、应诉案件。进一步加强对税务行政听证、复议、应诉工作的指导,规范相关文书。落实分析制度,做到一案一析,吸取经验教训,提高全体地税人员的防复议、防诉讼意识,提高办案质量。
  (二)加强普法宣传教育,提高队伍法律素质
  1.制定和实施好《全市地税系统“五五”普法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税工作规划》。2006年是全省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第五个五年计划的开局之年,也是依法治省、依法治市第三个五年计划的开局之年。按照省、市依法行政工作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好全市地税系统普法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税工作规划,并积极抓好规划的具体实施工作。
  2.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依照国家税务总局、省局有关贯彻实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要求,加强宣传培训,切实推动依法治税工作。
  3.继续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摆上重要位置抓紧抓好,邀请专家举办税收法律专题讲座。年度内各单位党组中心组组织学法不得少于4次。
  4.继续坚持和完善干部普法合格证制度。认真组织全市地税人员进行“五五”普法学习,有效调动全体地税干部学法用法的积极性。下半年举行全市地税人员“五五”普法法律知识测试。
  5.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利用税收宣传月、法制宣传日和召开税收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向广大纳税人做好税收法律法规、最新税收政策及重大涉税事项的宣传。
  (三)加强执法检查,强化执法监督
  1.按照总局《税收执法检查规则》的要求,规范全市执法检查行为,提高执法检查质量,统一执法考评标准,避免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和基层忙于应付现象发生。组织开展全市地税系统执法大检查和有针对性的专项执法检查,切实解决税务行政执法中的突出问题。重点开展房地产行业、旅游行业、发票代开、委托代征等事项的检查,以查促管,以查促收。
  2.加强日常执法监督检查,经常开展以执法程序、税款征收、违章处罚以及税收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等为主要内容的检查,督促全体地税人员按照法定程序实施执法行为,依法征收税款,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制作执法文书。县(市、区)局要做到一月一查,市局一季一查。
  3.严格执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加大责任追究的力度,对在各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总局、省局、市局税务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及有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各县(市、区)局每季度向市局报送责任追究情况,市局定期通报全市执法责任追究情况。探索建立执法岗位奖励机制,打破平均主义,做到有奖有罚,充分调动全体执法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
  4.认真贯彻落实省局《地方税收执法质量评议考核办法(试行)》,开展执法评议活动,将税务机关内部监督与社会监督紧密结合,加大社会监督的力度,采取召开纳税人座谈会等形式,对地税执法情况进行评议,创树良好的地税公众形象。
  (四)抓好税收法制培训,提高全员执法水平
  1.深化全员法制培训。适时举办各种形式的法制培训班,重点抓好一线执法人员的法制培训,强化对《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全员执法水平。
  2.做好行政执法证件的办理。认真落实省局《税收执法证管理办法》,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对由于职务、单位变化的地税人员换发行政执法证,对新进人员办理行政执法证,对丢失行政执法证的人员补办证件,保证税务人员执法检查时出示执法证件的有效性、合法性。
  3.适时召开县(市、区)局法制工作人员参加的法制研讨会,学习研讨有关法律法规和具体案例,提高地税法制工作人员解决和处理具体问题的能力。
  4.加强法制机构建设。基层县(市、区)局要配备专职法制员,注重选配人员的素质,保持法制队伍的稳定。要改善法制机构的办公条件,配备必要的办案取证设备,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对没有法律专业人才的地方,要聘请法律顾问。
  5.做好税收政策的跟踪问效、调查分析工作,保障税收政策落到实处。重点做好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的调查和监测,继续全面贯彻执行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动态反映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更好地支持再就业工程建设。
  6. 加大税收科研力度,提升科研工作水平。成立市地方税务研究会,制定《税收科研管理办法》,下达科研计划任务,分解落实科研课题。抓好税收重点课题的调研和论文撰写工作,为税收中心工作服务,为领导依法决策服务。
 
  三、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依法治税是税收工作的灵魂和基础。推进依法治税,各级地税“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全责,其他班子成员要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 组织保障到位、 方法步骤到位、责任明确到位、检查考核到位。
  (二)实行依法治税工作目标责任制。各单位要明确职责,实行目标管理,根据不同单位、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的具体情况,制定具体的工作目标和岗位责任,年终进行目标考核。凡依法治税方面出现重大问题的单位,一律不得评先评优。
  (三)坚持依法治税同普法治理并重。要使学法用法相结合,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在依法治税与普法教育的内容、方法、方式上不断创新,做到依法治税同普法治理兼顾,整体推进。
  (四)注意调查研究,不断总结经验。充分发挥各类典型的示范作用,同时,要根据本单位的特点,有针对性的确定目标,使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税适应形势的变化和发展,依法治税工作落实到税务工作的每一个部门、每一个环节和每一项具体工作中,真正使依法治税成为税收工作的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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