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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第三届“中华环境奖”和“中华环境奖——绿色东方奖”获奖者奖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的通知

  内容分类: 税务 实 效 性:失效
  文    号:苏地税函[2006]54号 发文机关:科学技术部
  发文日期:2006-04-14 生效日期:2016-12-11
 

南京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税函[2006]32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第三届“中华环境奖”和“中华环境奖——绿色东方奖”获奖者奖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转发给你局,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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