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06年全市财政税收任务的通知 |
|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市府办发[2006]22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6-03-13 |
生效日期:2006-03-13 |
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省下达我市2006年一般预算收入任务和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审查通过的《六盘水市2005年全市和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06年市级财政预算草案报告》,现将2006年全市财政税收任务和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2006年全市财政税收任务 (一)全市财政总收入330,000万元,比上年增长20.46%,其中:六枝特区22,200万元、盘县138,000万元、水城县42,000万元、钟山区46,500万元、市级81,300万元。
(二)全市一般预算收入156,000万元,比上年增长17.88%,其中:六枝特区12,500万元、盘县56,300万元、水城县19,800万元、钟山区27,300万元、市级40,100万元。
二、工作要求 (一)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和各级财税部门要认真分析经济形势,加强税源建设。一要紧紧抓住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机遇,按照“突出支柱税源、巩固现有税源、培育后续税源、发展新型税源”的思路,多方培植和开辟各类税源,不断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和较大的税收增长源。二要扩大招商引资成果,为企业发展提供优质服务,争取更多的环保型、效益型、规模型企业落户我市。三要通过经济结构调整,培育一批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高效益的重点企业,形成具有六盘水优势的效益型税源,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四要进一步加强财政、税务、金融等部门与重点企业的联系,大小税源并重,掌握包括个体私营经济在内的各种税源状况。
(二)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按照“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惩治腐败、清缴欠税”十六字方针开展收入组织工作。一是大力开展税法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全社会的税收法制观念。二是继续整顿和规范重点行业、流通环节、集贸市场、交通运输等税收征管秩序,特别是加大对房地产企业税收的征管,切实做到应收尽收。三是加强协税护税网络建设和零散税源的征管,充分发挥协税单位的职能作用,防止偷、逃、骗税等现象的发生。四是不断强化税收稽查和专项检查,集中力量加大对税收薄弱环节的清查、征管力度,做到有源必查,有潜必挖,把潜在税源变为现实税收。今年,市财政仍将按照以旬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的要求,对各县、特区、区的资金调度实行任务与进度挂钩,凡收入进度达不到要求而影响正常支出的县(特区、区),市财政一律不予资金调度。
(三)进一步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推进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加大预算外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力度,挖掘非税收入增收潜力。
(四)各县、特区、区在安排今年的财政收入任务时,总量上只能在市下达任务的基础上增加,在收入结构上可根据当地实际作适当调整。
(五)各县、特区、区要于3月20日前将收入任务分解落实情况报送市财政局。
附件:2006年全市财政税收任务安排表(略)
六盘水市政府
二00六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