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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下属公司所属企业2005年度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内容分类: 税务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苏国税函[2006]111号 发文机关:科学技术部
  发文日期:2006-03-22 生效日期:2016-12-11
 

南京、镇江、扬州、苏州、无锡、南通、连云港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下属公司所属企业2005年度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的通知》(国税函[2006]22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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