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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许昌市地税系统形象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内容分类: 税务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许地税发[2006]93号 | 发文机关:科学技术部 | |
发文日期:2006-03-23 | 生效日期:2016-12-11 |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许昌市地税系统形象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许昌市地税系统形象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提升地税部门社会公众形象,推进地税工作全面升上新的台阶,市局决定2006年在全市地税系统开展“形象提升年”活动。活动的具体安排是: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推进依法治税为基础,以优化服务质量为手段,以加强廉政建设为保障,以“聚财为国、执法为民、全心全意为纳税人服务”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树立依法治税、优质服务、清正廉洁的地税新形象,达到社会认同,政府认可,纳税人满意。
二、总体目标及要求
总体目标是:比重提高,位置前移,形象更新。总体要求是:
(一)强化大局意识。牢固树立经济税收观,强化“为国聚财、为地方经济服务”的大局意识,充分发挥税收的职能作用,为实现中原崛起,为我市率先实现小康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二)树立服务观念。各级税务机关牢固树立管理就是服务的观念,把服务内容融入税收工作中,简化办税程序,优化办税手段,建立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依法纳税氛围,达到征税与纳税,税务与社会,税收与经济的和谐统一。
(三)提升执法水准。增强地税全体人员的法治理念,提升税收执法能力及水平,树立公正执法形象,营造法治、公平、规范的税收执法环境。
(四)建立廉政机制。以强化监督管理为重点,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制衡权力,落实责任,从根本上实现依法治税和从严治队,形成廉洁自律的良好风气。
三、活动形式及内容
(一)全面推进依法治税
1.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强化对税源的分析与预测,进一步挖掘潜力,继续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确保地税收入持续稳定增长,不断提高地税收入占财政收入和GDP的比重。
2.创新日常行政监督机制,建立完善执法岗责体系和执法质量考核监控体系,推广应用执法责任制考核软件,实现人机结合的执法考核,有效规范和约束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年内邀请专家举办一次依法行政专题讲座,增强全员法治理念。
3.加强执法检查,强化执法监督。统一执法考评标准,规范全市执法检查行为,提高执法检查质量。组织开展全市地税系统执法大检查和重点事项的检查,以查促管,以查促收。严格执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对在各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格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并定期通报情况。
4.净化税收环境,营造公平竞争机制。年内开展房地产业、娱乐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煤炭企业、大中型餐饮企业和个人所得税等专项税收检查,达到检查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的目的;加大重大涉税违法案件的查处和曝光力度,今年要公开曝光4起以上大案要案,提高威慑力;市、县两级地税机关要按照规定权限和时间,严格落实欠税公告制度,做好欠税管理和清缴工作。
5.建立税收新闻发言人制度,市、县两级地税机关要明确本单位的新闻发言人,每季度举办一次新闻发布会,通报地税工作开展情况,发布最新税收政策,宣传地税重大决策,解释纳税人关心的重大涉税事项,让社会各界了解地税,理解地税,关系和支持地税工作。
(二)优化纳税服务质量
1.今年3月份,邀请扬州税院教授举办纳税服务专题讲座,进一步开阔视野,更新理念,拓展思维。
2.3月份,按照总局《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要求,结合我市地税实际,制定下发我市的纳税服务工作标准及纳税服务质量考核评价办法,规范和优化纳税服务工作。
3.4月份与国家税务局联合对初次评出的A级纳税人在新闻媒体上进行大力宣传,同时举行表彰大会;开展“许昌市2005年纳税五十强”评比活动,对重点纳税企业进行大力表彰和宣传。
4.年内召开2次纳税人座谈会(半年一次),虚心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改进工作方法。
5.积极探索纳税服务新模式,拓宽服务渠道,提高服务水平,扩大服务领域,4月份组建我市“纳税服务志愿者”队伍;设立“税务开放日”,加强与纳税人的沟通。
6.年内开展“最佳办税服务厅”、“最佳办税服务员”、“优秀税收管理员”评比活动,并组织一次“假如我是一名纳税人”的大型研讨活动。
7.年内启动多元化申报试点方案,建成12366纳税服务热线,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1.认真落实省局制定下发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办法》,结合我市地税实际,制定具体贯彻措施,力争今年全市地税系统惩防体系建设取得明显阶段性成果。
2.今年上半年市局对新选拔的科级领导干部集中进行一次廉政培训,开展任前廉政谈话,落实谈话制度。
3.6月份,邀请检察院干部讲课,开展一次预防职务犯罪培训。
4.9月份,安排一次服刑人员现身说法,对税务人员进行廉政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5.年内对一个县局开展定期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规范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
6.按照市纪委五次全会精神,认真开展效能监察,落实“五项制度”,促进效能提升。
四、活动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第一阶段(3月5日-3月10日):宣传动员阶段
各单位要及时将市局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位地税干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树立人人都是地税形象的观念,积极主动地参与到此次活动中来。
(二)第二阶段(3月11日-11月15日):组织实施阶段
市局各责任科室按照职责范围,制定工作计划,列出具体时间表,各单位也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从而达到上下联动,有条不紊、扎扎实实、富有成效地组织开展形象提升活动。
(三)第三阶段(11月16日-11月30日):总结评比阶段
市局相关科室、各单位要针对活动开展情况,认真进行总结,市局将按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有关要求,对形象提升活动进行单项考核评比,评出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鼓励和表彰。
五、具体要求
形象就是生命。开展形象提升年活动,是市局新一届领导班子审时度势后做出的重大决策,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实际行动。各单位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来充分认识提升形象的重要意义,当作头等大事来抓,确保活动落到实处,达到“比重提高,位置前移,形象更新”的目标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形象提升年活动深入开展,市局成立由市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新峰任组长,党组成员陈绥继、赵长江、刘兴田、王瑞光,总会计师刘林波为副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明确一把手负总责,按照市局统一部署,制定方案,统筹安排,抓好落实。
(二)搞好部门配合。形象提升年活动是一项综合性工程,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互相配合,齐抓共管,切实保证各项活动措施落到实处。
(三)坚持两手抓。提升形象活动既要注重硬件建设,更应重视软件环境。要从提高人员素质入手,在公正执法、优化服务、廉洁自律上下功夫,从点滴抓起,从自我做起,树立“为纳税人服务无小事”的观念。
(四)抓好信息反馈。各单位要及时将活动开展中的一些好经验、好做法编发成活动简报反馈市局,注意发现、培养和总结本单位的典型经验和典型个人,通过各种媒介大力宣传报道全系统活动的动态情况和先进经验,切实为形象提升年活动的有效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加强目标考核。形象提升年活动考核评比结果,将作为各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和干部年度考核、任免、奖励的依据。对在活动中工作不力,或者发生有损地税形象的单位和个人,市局将予以通报批评,并实行年度目标考核一票否决,情节严重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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