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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意见》的通知

  内容分类: 税务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吉国税发[2006]68号 发文机关:科学技术部
  发文日期:2006-03-27 生效日期:2016-12-11
 

各市、州国家税务局:

  现将《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意见

  为全面推进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规划(2005年-2007年)〉的通知》(国税发[2005]137号
)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此意见。

  一、当前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主要任务
  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开展以来,我省按照总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通过专项整治、加强征管、完善机制、强化监督等措施,有力地打击了破坏税收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税收整规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纳税环境和税收秩序明显好转。但同时也应清醒地看到,由于税收法律制度的不健全和执法的不规范,当前在某些领域、某些行业依然存在管理相对薄弱的问题,偷、逃、骗税及虚开发票等违法犯罪活动还依然存在。税收违法犯罪活动的特点、趋势和手段的变化,对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应对新形势、新问题,不断提高打击涉税违法犯罪活动的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税收整规工作。
  税收整规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坚持标本兼治、内外并举的原则,有计划、有目的地开展税收专项整治,突出和重点打击某些行业或区域存在的涉税违法犯罪活动,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全面强化科学管理,提高干部队伍素质,为广大纳税人提供一个公平、有序的纳税环境。

  二、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的总体目标
  (一)初步遏制我省偷、逃、骗税等税收大要案件的发生,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利用"四小票"进行偷逃骗税的案件数量显著减少。
  (二)税收法制建设更加完善,税收执法监督机制更加健全,税收执法水平显著提高。
  (三)实现税源管理科学化、精细化,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高,税收收入稳步增长。
  (四)培养一支全面发展的干部队伍,为完成各项税收任务提供坚强保证。

  三、确保整规工作目标实现的措施
  (一)深入开展税收专项检查,严厉打击税收违法犯罪活动。
  针对税收违法犯罪活动的新特点、新趋势、新手段,有重点、有的放矢地在税收秩序较为混乱的行业和税收征管相对薄弱的区域开展税收专项检查,集中力量、加大对重大涉税案件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税收违法犯罪行为。
  税收专项检查的基本思路是:采取行业治理与区域整治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坚持"查一个行业、一个地区,就规范一个行业、一个地区"的指导思想。一是加强行业治理力度,根据我省各地区的产业结构和税源分布情况,每年选择若干个行业开展税收专项检查。二是强化区域整治,结合我省各地区税收征管的实际情况,有目的地选择税收征管较为薄弱、税收秩序相对混乱的一个地市或县区,集中力量进行全面检查,开展重点地区税收专项整治,查找税收征管漏洞和薄弱环节,以促进税收征管质量的提高。
  2006年,在完成总局稽查局所确定的专项检查内容的同时,根据我省经济发展现状、税收征收管理实际和近几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我省将主要对房地产及建筑安装业、煤炭生产及经销企业、邮电通信业和服务业娱乐业、金融保险业、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及用废企业涉及的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开展税收专项检查。通过深入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工作,严厉打击所检查行业和区域在税收上存在的违法犯罪行为,对违法情节严重,偷税手段恶劣,社会影响大的纳税人要集中力量进行重点查处,进而提高广大纳税人依法纳税的自觉性。在开展专项检查的同时,要善于发现税收征管薄弱环节和税收政策执行、落实不到位等情况,提出强化征管和堵塞漏洞的有效措施,充分发挥"以查促收、以查促管"的职能和作用。
  2007年,在完成总局稽查局所确定的专项检查内容的同时,结合金融体制的配套改革,我省准备对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外资金融机构以及非金融机构开展全面专项检查,同时结合各地区税源的主体结构,对汽车生产、整车及零部件销售、一定规模的修理和修配企业,化工生产、销售及其配套企业,较大规模的商场和超市进行专项检查。通过对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进行重点稽查,强化对重点税源企业进行解剖式检查,严厉打击各类涉税违法行为,进一步将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引向深入,巩固整顿市场经济秩序成果,为我省经济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做出贡献。
  (二)加强税收执法监督,加快税收法制建设,提高税收执法水平
  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充实执法检查队伍,规范执法行为。在加强日常检查的同时,对涉税文件是否合法、执法程序是否适当、执法行为是否公正、执法文书是否规范、被查出的问题是否纠正等方面的执法情况进行重点检查,通过检查,将执法主体规范化、执法权限法定化、执法责任明确化、执法程序制度化,为我省国税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全面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认真做好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和计算机自动考核工作。一是依托V2.0版税收征管软件,认真采集执法依据,确保不错不漏。二是按照税收执法责任制统一岗责体系的要求进行执法权限划分,将法定职责分解细化,落实到具体岗位和责任人。三是抓好各项配套制度建设,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的评议考核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机制,四是积极探索税务行政执法绩效评估和奖惩办法,增强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认真做好税务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确保税务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完善税收法律制度。针对现行税收法律制度存在的不完善、不健全问题,我们要广泛、深入地开展调查,认真研究税收执法过程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为国家税务总局的税收立法工作提供切实可行的建议,并不断完善和创新具体的、可操作性强的操作规程,统一规范法律文书,理顺执法关系,保证税收执法全过程的严密、准确、顺畅。
  (三)强化税源管理,健全依法征管机制
  一是加强重点税源监控。根据我省重点税源企业情况,充分利用网络信息现代化办公设备,建立健全重点税源企业基础数据库和资料库,确定重点税源范围,分级建立重点税源企业监控体系,形成省、市、基层管理局三级管理、监控体系,对重点税源企业实行多层次管理。2006年-2007年省级将逐步扩大监控范围,并实现重点税源监控系统与全省税收征管系统的数据信息共享。
  二是搞好税收分析预测。完善税收分析指标体系,加强经济税收相关分析,分析测算各有关因素对税收的影响程度,从中找出经济税源变化的原因和发展趋势,及时发现带有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为增强税源管理的科学性、预见性提供可靠的资料依据,为领导决策提供第一手材料,更好地为组织收入服务,为加强征管服务,为税收改革服务,为宏观调控服务。
  三是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我们将在全省范围内建立和应用税收管理员工作平台,充分利用信息化促进专业化管理,并不断完善税收管理员教育培训机制、考核激励机制、监督制约机制和管理信息获得机制,落实管理责任,切实解决"淡化责任、疏于管理",提高税源监控水平。
  四是全面开展纳税评估工作。在总结各地纳税评估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我们将以信息技术为依托,以涉税信息采集、加工、分析为手段,以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为目标,通过明晰评估职责、优化评估流程、创新评估方法,建立省、市、县(市、区)三级纳税评估管理体系,并制定全省统一的纳税评估工作规程,健全分税种、分行业的纳税评估指标体系,明确纳税评估工作职责,将纳税评估工作纳入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进行考核。
  五是积极推广应用税控收款机。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制定我省推广应用税控收款机实施方案。在从事商业批发、零售或批零兼营,拥有固定经营门面、设有销售柜台或其他经营场所的商业企业和个体工商业户中推广使用税控收款机。对目前使用POS系统、MIS系统进行企业管理、财务管理的商业一般纳税人,待国家相关标准出台后对现有系统进行税控改造。在3至5年内,基本普及应用税控收款机,达到利用税控收款机强化税收征管的目的。
  六是健全纳税信用等级制度管理。完善纳税信用等级制度,强化纳税人诚信纳税、依法纳税意识。认真总结、交流和推广各地税收信用体系建设好的经验和做法,加强税收信用体系建设的理论研究,进一步指导和规范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工作。
  (四)加快推进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
  按照"统筹规划、统一标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整合资源、讲究实施,加强管理、保证安全"的原则和要求,以建设金税工程三期为切入点,以加强税收征管,提高行政管理效率为目标,建立基于统一规范的省级应用集成平台,实现主体应用系统的省级集中管理,做好数据衔接和功能衔接,逐步建立可持续发展的税收信息化应用格局。
  一是加强网络设施建设,为税收信息化快速发展奠定基础。对全省国税系统两条主干网进行升级扩容改造,以满足金税工程三期建设的需要;在保证网络安全的提下,利用VPN技术实现所有农村税务分局(所)与县(市、区)局的联网;加快基层单位局域网改造,增加数据节点,改变网络结构,保证网络运行稳定,满足工作需要。
  二是加强应用系统建设,为强化税收管理服务。2006年1月1日,全省上线运行综合征管软件V2.0,实现征管数据的省级集中。在搞好综合征管软件日常运行维护的同时,加强综合征管软件的管理和应用,以管理促进运维,以应用促进管理,确保系统的平稳运行,提高数据质量,提升应用效率。
  综合征管软件V2.0上线后,要以综合征管软件V2.0为平台,按照总局的要求,将现有的仍在独立运行的金税工程二期和出口退税系统等各税种专业软件进行有机的整合。
  全面推广应用省级集中模式的防伪税控系统和交叉稽核系统,实现增值税管理数据的省级集中,缩短稽核比对时间,最大限度地发挥增值税管理信息系统的作用。
  全面推广应用税务审计软件,提高税务稽查的水平,达到利用信息技术打击偷税的目的。
  三是与政府相关部门实现信息共享。实现国税、地税联网,交流相关税种数据电文申报缴纳和其他经营状况指标情况;实现银行支付系统、国库结算系统与税收征管系统的并网,加快推进一体化缴库方式;与"金关"工程衔接,通过全国口岸电子执法系统,重点控制涉及进出口税收的信息,遏制不法分子利用假出口、假报关单等方式骗取出口退税,打击偷骗税行为;与工商行政管理、财政、物价、技术监督、民政等部门实现纳税人办理工商登记、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全国企事业单位机构统一编码、社会团体和非企业单位许可证系统的信息交流,从源头控制漏征漏管,追踪失散户,防止利用假停歇业等手段偷税;与公安部门实现人员户籍和流动情况交流,对纳税企业主要经营人员的情况进行了解,并为查处"非正常户"提供线索。到2007年底,实现80%的地区与工商行政机关和银行系统实现信息系统联网运行。
  (五)搞好税法宣传,推进税收普法教育。
  继续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动员各种资源,利用多种形式,把工作做到实处,充分发挥税收宣传月的品牌效应,在全社会营造依法诚信纳税的良好氛围。
  与省内各新闻部门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从提高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意识出发,有目的、有意识、有针对地进行普法宣传。
  定期公告纳税信用A级企业的评定和企业欠税情况,每年曝光1-2件涉税犯罪案件,震慑不法分子,教育广大纳税人。
  依据《吉林省国家税务局网站管理办法》,加强国税内外网站的建设,规范税法公告制度,及时、准确地将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告知纳税人。
  拓展12366纳税服务热线的业务功能,增加发票查询功能和短信服务功能,加强税企沟通和税法宣传,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
  (六)全面加强税务干部队伍建设
  按照"以人为本、重在建设"的思路,大力实施人才兴税战略,以提高执政能力为重点,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为国税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和人才保证。
  一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按照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团结协调的要求,以理论武装为重点,加强领导班子思想建设;以优化结构为重点,加强领导班子组织建设;以增强主要领导带班子、领导班子带队伍的能力为重点,加强领导班子能力建设;以落实民主集中制为重点,加强领导班子作风建设,把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决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坚强领导集体。
  二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凡进必考"原则,大力引进高素质人才;办好初任培训、任职培训、更新知识培训和专业知识培训,大力培养人才,每年举办1-2期全省国税系统处级领导干部更新知识培训班,每年举办1-2期县(市、区)局长更新知识培训班,每年举办1期市(州)局科(处)长培训班,每年举办1-2期基层分局(所)长培训班,对办税服务厅人员、税收管理人员、反避税人员、稽查人员、出口退税人员和税收统计分析人员(以下简称"六员")进行岗位业务培训,着力提高一线干部岗位工作能力。到2007年底,全系统干部完成全员轮训一遍,每名干部每年参加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20天;建立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人才评价机制,切实激发人才内在活力,不断优化人才工作机制,形成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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