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璧山县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06年财税工作的通知

  内容分类: 税务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璧山府发[2006]35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6-03-30 生效日期:2016-12-11
 

各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2006年是“十一五”规划开局之年,认真做好今年的财税工作,对于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实现年初人代会和全县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各项奋斗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经研究,现将认真做好2006年财税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06年财税工作的总体要求

  2006年全县财税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县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全市财政工作会议精神,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全年财政工作主线,有效落实稳健的财政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壮大财政实力,增强保障能力,深化财政改革,提高管理实效,努力完成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为全面实现“十一五”规划目标开好头、起好步。

  二、认清形势,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十一五”时期是我县加快富民兴县步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历史过渡期和我县经济社会大发展的战略机遇期,也是各种经济社会问题不断增多并趋于复杂的矛盾凸现期。随着区域经济合作的不断深化,东部资本加快向西部转移,特色工业园区的拓展,渝遂高速公路的加紧建设和开通、璧山至大学城连接公路和隧道即将动工建设,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和信息化的加速推进,以及市委、市政府将进一步统筹三大经济区的发展、促进渝西地区尽快崛起,必将为我县经济发展带来良机。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财政工作面临的矛盾和问题:收入总量仍然较小,财政实力总体较弱,财政收入结构不优,虽然增收较多,但可支配财力增加不多,统筹城乡发展和加快发展过程中对财政的保障能力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收支矛盾仍然突出;县乡财政债务负担沉重,偿债压力大;部分边远困难镇乡财源基础薄弱,收入增长后劲乏力,均衡保障能力不足,财政运行困难;财政收入上的跑冒滴漏和支出上的损失浪费并存,经费开支攀比现象时有发生;规范财经秩序、深化财政改革的任务艰巨而繁重。各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和县级有关部门一定要认真分析形势,增强抓好财税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进一步坚定信心,奋力拚搏,大力发展经济,培植财源,强化征管措施,狠抓收入入库工作,努力节减支出,确保全年目标任务的实现。

  三、明确收入任务和责任,强化收入征管

  各街道、镇乡和县级征收机关要将县政府下达的2006年收入目标任务及时分解落实到各基层征收单位,主要领导要负责抓财税工作,协调解决好财政、税务、银行、企业等各方面工作关系,形成工作合力,要认真分析收入形势,明确工作重点、强化工作措施,挖掘增收潜力。今年县里将继续把街道、镇乡财税收入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并对征收机关实行收入目标责任制考核,进一步强化街道、镇乡和征收机关狠抓财税收入入库工作的责任。

  税务部门要严格执行《税收征管法》,依法加强税收征管,整顿规范税收秩序,合力控制税收成本,严禁擅自出台财税优惠政策,避免无序竞争和收入流失,要研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堵塞征收漏洞和打击偷逃税收行为。财政部门要强化财政直接征收契税和耕地占用税工作措施,规范减免程序,挖掘增收潜力;全面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加强土地出让金、城市建设配套费、城市电力附加费等非税收入的管理,组织专门班子加大追收缓欠缴各种基金、规费收入的力度,确保政策法规规定的非税收入应收尽收和财政预算收入任务的圆满完成。

  四、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提高保障能力

  按照以人为本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继续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坚持“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支出原则,在确保工资发放、机构正常运转和法定支出的同时,提高对事关民生的社会公共需要的保障能力,着力推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全面落实“三农”、就业再就业各项政策,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大对“三农”和社会保障的支持力度。落实“科教兴县”战略和人才战略,确保科技教育依法增长。继续加大对公共卫生和农村卫生投入,支持疫情网络体系和疾病预防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完善行政经费管理办法,保障政权机关正常运转。落实 “工业强县”资金,兑现招商引资政策,支持经济发展。大力整合财政资金,确保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的实施。严格控制并努力节约一般性开支,坚决反对铺张浪费。

  五、巩固和深化财政改革成果,进一步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镇综合改革、切实加强和改进乡镇工作的意见》的有关精神,进一步完善县对街道、镇乡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建立街道、镇乡基本运转最低财力保障机制,逐步实现同类街道、镇乡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的均等化。继续深化部门综合财政预算管理,提高财政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认真贯彻执行县政府9号令,强化预算外资金和银行帐户管理,加大政府统筹预算外资金力度;各街道、镇乡要在“零户统管”基础上,全面实施综合财政预算管理,统筹安排预算内外财力。加快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步伐,完善财政资金直接支付办法,逐步将部门单位办公用品采购和接待、用餐等支出资金纳入财政直接支付范围。积极推进政府收支分类改革,为实行新科目进行全面准备。完善政府采购制度,不断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和监督,发挥政府采购的宏观调控作用。完善会计集中核算,发挥会计集中核算中心的职能作用,加强对部门单位经费开支的审查,严格控制各项支出标准,严肃财经纪律。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推进以乡镇机构、义务教育、卫生事业和县乡财政体制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创新工作机制,完善管理办法,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确保各项改革顺利推进,逐步建立“各级政府责任明确、财政分级投入、经费稳定增长、管理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结合街道、镇乡实际,按照分类指导原则,积极推进街道、镇乡财政管理方式改革,切实增强街道、镇乡财政自我保障能力。做好完善政府投融资平台相关工作,确保开行信贷资金的使用,加强世界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资金的管理,防范财政风险。

  六、加强债务管理,严控新增债务

  严格执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县以下财政体制的实施意见》和县委、县政府相关文件规定,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一律不准为经济活动提供贷款担保,一律不得以任何名义为企业贷款提供担保和抵押,凡违反规定担保形成的新债,按照“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由签字人和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偿还。建立新增债务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规范财政垫付或借出资金审批程序,坚决制止新增债务,凡街道、镇乡和县级各部门新增举债的,必须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对未经批准的将追究主要负责人的经济和行政责任。树立不借新债、减少旧债也是政绩的观念,把控制和消化债务工作纳入街道、镇乡主要领导任期目标和工作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进一步规范债务管理,完善债务登记制度,制定偿债计划,落实偿债措施,建立偿债激励机制,多渠道筹措资金积极消化历史债务。

  七、强化监督管理,推进依法理财

  认真贯彻执行《预算法》和《璧山县县级预算监督办法》,硬化预算约束,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县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严格执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严肃查处各种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财政资金的行为,强化预算资金使用的监督,实施追踪问效。深入贯彻《会计法》,整顿和规范会计工作秩序,推动诚信建设。加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规范资产处置。认真整改审计中提出的问题,通过加强和完善财政管理制度,改进办法、完善措施,促进财政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推进依法理财和依法行政。

  附件:2006年镇乡财政总收入任务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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