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服务热线:400-820-2536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内容分类: 税务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皖地税[2006]7号 发文机关:科学技术部
  发文日期:2006-01-06 生效日期:2016-12-11
 

各市、县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96号)转发给你们。对纳税人2006年1月1日(含)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不论是属于2006年度收入还是以前年度收入,均按修订后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每月扣除1600元后,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以上请遵照执行。

友情链接: 御财府 L-councli 上海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Copyright © 2008-2024 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F-Council)为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服务品牌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沪ICP备15031503号-1


   FCouncil

   御财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