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下发《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税务制服换装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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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税务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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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陕地税发[2007]100号 |
发文机关:科学技术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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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2007-07-19 |
生效日期:2016-12-11 |
各设区市、杨凌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各直属机构:
我省地税系统税务制式服装换装工作现已全面开展,为确保全省换装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税务工作人员制式服装管理办法》(国税发[2007]63号)和国家税务总局有关通知精神,省局制定了《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税务制服换装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如对本次换装实施方案中服装配发标准有不同需求,请以书面形式及时上报省局(财务管理处)。
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积极配合省局做好本次换装工作。
二○○七年七月十九日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税务制服换装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全国税务系统服装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省地税系统税务制服换装工作,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工作人员制式服装管理办法》和《陕西省地税系统税务人员着装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我省地税系统实际,制定本次换装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换装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省局决定成立税务制服换装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有仓副局长
副组长:薛庚武组长
成 员:李晓丁、呼兰中、胡兆瑞、王福堂、赵念青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财务管理处。
办公室主任:李晓丁
成员:赵念青、史建、王镭、崔柳
本次全省换装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主要工作任务为服装管理、量体、提供服装采购的技术标准(或样品)、型号统计、整体预算及款项结算等工作;人教处核定着装范围及着装人数;办公室组织联系政府采购相关事项;监察室监督整个采购的全过程。各相关处室应明确分工与责任,密切协作,积极配合,把工作落到实处,并建立有效的协调机制,加强沟通与联系,共同做好此次税务制服换装工作。
同时,要求各市局、杨凌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省局稽查局高度重视此次换装工作,按照省局的有关要求严格执行。
二、着装人员的范围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税务工作人员制式服装管理办法》中对税务制服的着装范围规定为: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应穿着制式服装:(一)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管理并具有税收执法资格的人员;(二)税务机关直接从事税收征收、管理和稽查的人员。
结合我省地税系统实际,本次新式税务制服换装人员确定为2007年7月1日之前的在册正式人员,并包括2007年新招录的应届毕业大学生。本次换装不包括离退休、离岗人员和临时工作人员。
按照以上标准,根据各市、杨凌地方税务局和省局直属机构及省局机关的人员统计数,并经人教处审查,确定全省地税系统符合换装人员应为11,501人(包括新录用、新进人员)。
三、新税务制式服装换发的标准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税务制式服装包括税务制服和税务标志。税务服装包括:春秋服、夏服、冬服、防寒服四类,以及各种帽子;税务标志包括:帽徽、肩章、肩徽、领花、胸徽、纽扣、领带。本次换装属配发新式制服,所有着装范围内的人员都是首次着装。因此,按照省级、市级和县区级各部门的具体需求,确定我省的税务制式服装供给品种和标准为:
(一)春秋服:包括上衣、内穿衬衣和裤子。省局机关配发一套,省局直属机构、市局机关、县级局配发两套。
(二)夏服:包括长袖上衣、短袖上衣、裤子或裙子。省局机关配发一套,省局直属机构、市局机关配发两套,县级局配发三套。
(三)冬服:包括上衣和裤子。省局直属机构、市局机关、县级局配发两套。
(四)防寒服:省局机关、省局直属机构、市局机关和县级局各配发一套。
(五)帽子:春秋装和夏装分别配发帽子(男同志配发大檐帽、女同志配发女帽)各一顶。
(六)标志:帽徽、领花、肩章、肩徽、胸章分别随帽子和制式服装发放。春秋服(含帽子)、夏服(含帽子)、冬服各配发税务标志一套。
(七)领带和皮带。本次配发红色、蓝色领带各一条;配发皮带一条。
四、经费预算
(一)按照总局对本次换装工作的安排,总局对国税系统服装面料和标志进行统一招标,地税系统可自行招标,也可随总局跟标。对于本此换装工作的面料部分,我局拟采取跟标方式予以采购。
(二)按照国务院关于税务服装改革方案的批复和总局的规定,本次税务新制服的经费,需由个人负担30%.对于个人承担部分,由各市局按照省局结算标准统一收取并上缴省局,各市局未按照规定上缴者,省局将从下拨经费中扣除。
五、招标工作
(一)服装面料和标志:我局拟采取跟标形式以确定我省服装面料和标志的生产制作厂家。
(二)服装制作厂家的确定:按照总局规定,各省可自行对制作厂家开展招标工作。 我省服装制作厂家的招标工作由换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省局办公室提出具体需求和技术参数,由办公室报政府采购办对服装生产厂商进行公开招标。
六、工作步骤
(一)按照着装范围的规定,确定全省地税系统换装人数。
(二)在总局划定的范围内选择服装面料和标志生产厂家进行谈判,签订合同。
(三)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服装制作进行公开招标,并同中标厂家签订承揽合同,随后召集中标厂家进行量体工作。
(四)按照合同规定时间发放服装。
(五)服装制作和发放结束后,对不合体的服装组织返厂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