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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制广州市成品油销售定额发票的批复
内容分类:
税务
实 效 性:
现行有效
文 号:
粤国税函[2008]273号
发文机关:
科学技术部
发文日期:
2008-05-28
生效日期:
2008-05-28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印制广州市成品油销售定额发票的请示》(穗国税发〔2008〕141号)悉。为进一步加强对印有企业名称发票的管理,提高对非税控加油站的税收征收管理水平,经研究,同意由你局组织印制和使用《广州市成品油销售定额发票》(发票票样见附件),并控制发票印制量,避免造成浪费。
此复。
附件: 定额发票式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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