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服务热线:400-820-2536

惠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内容分类: 税务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惠国税发[2008]18号 发文机关:科学技术部
  发文日期:2008-03-05 生效日期:2008-03-05
 

各县(区)国家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国发[2004]10号)、《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广州及各地级以下市国税机关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粤国税发[2007]169号)、《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粤国税发[2007]161号)及有关规定,市局对现行的税收法规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的清理结果发布如下:

  一、全文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70件
1、《关于对增值税专用发票实行戳记管理的通知》(惠国税发[1995]109号)。
2、《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关运用防伪税控系统代开百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的通知》(惠国税发[1997]80号)。
3、《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检查清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通知》(惠国税发[1997]93号)。
4、《关于加强商业环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的补充通知》(惠国税发[1998]73号)。
5、《转发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消费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惠国税发[2001]289号)。
6、《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商贸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惠国税发[2001]340号)。
7、《转发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使用防伪税控机问题的通知》(惠国税发[2001]355号)。
8、《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增值税政策问题的批复》(惠国税发[2002]61号)。
9、《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惠国税发[2002]92号)。
10、《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惠国税办转字[2003]78号)。
11、《转发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提高我省增值税起征点的通知》(惠国税办转字[2003]95号)。
12、《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的通知》(惠国税发[2004]146号)。
13、《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财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惠国税发[1998]190号)。
14、《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售的职工住房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惠国税发[1999]231号)。
15、《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费用审核工作的通知》(惠国税发[1997]35号)。
16、《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所得税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惠国税发[1998]229号)。
17、《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惠国税发[1999]14号)。
18、《转发关于加强出口退税管理、严厉打击骗取出口退税犯罪活动的通知》(惠国税发[1994]27号)。
19、《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有关政策问题的函》(惠国税发[1994]10号)。
20、《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进口设备税收问题的批复的函》(惠国税发[1996]234号)。
21、《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税收函调问题的补充通知》(惠国税发[1998]186号)。
22、《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实行按企业分类管理的通知》(惠国税发[1998]184号)。
23、《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徽梯西埃姆叉车有限公司"以产顶进"产品税收问题的批复的通知》(惠国税发[1998]293号)。
24、《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恢复食糖出口退税的通知》(惠国税发[1998]181号)。
25、《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进出口货物税收检查工作的通知》(惠国税发[1998]206号)。
26、《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敏感地区购进货物出口退税检查工作的通知》(惠国税发[1998]183号)。
27、《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部分出口货物退税率的通知》(惠国税发[1999]137号)。
28、《转发关于提高部分货物出口退税率的通知》(惠国税发[1999]195号)。
29、《转发关于进一步提高部分货物出口退税率的通知》(惠国税发[1999]254号)。
30、《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郑州商品交易所销售出口货物开具税收缴款书的批复》(惠国税发[1999]136号)。
3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惠国税发[1999]214号)。
32、《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1999年出口货物退(免)税检查工作的通知》(惠国税发[1999]310号)。
33、《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出口货物退税专用税票电子信息管理的通知》(惠国税发[2000]269号)。
34、《转发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对纱布等出口货物如何办理退税的批复》(惠国税发[2001]435号)。
35、《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部分棉纺织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惠国税发[2001]244号)。
36、《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广东潮汕地区部分企业纳入正常税收监管范围的通知》(惠国税发[2001]433号)。
37、《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子级玻璃纤维布等产品列入〈中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目录〉的通知》(惠国税发[2001]185号)。
38、《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利用外国政府或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在招标项目中中标退税核准的批复的通知》(惠国税发[2001]233号)。
39、《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禽产品出口退税问题的紧急通知》(惠国税发[2001]245号)。
40、《转发海关总署关于口岸电子执法系统用户可自行打印报关单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惠国税发[2001]434号)。
41、《转发国家税务总局转发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进出口经营资格管理的有关规定的通知》(惠国税发[2001]359号)。
42、《转发外经贸部等部门关于"十五"期间进一步促进机电产品出口意见的通知》(惠国税发[2002]31号)。
43、《关于印发〈广东省D类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审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惠国税发[2002]260号)。
44、《关于贯彻国家税务总局将潮汕地区纳入出口货物退(免)税正常管理的补充通知》(惠国税发[2002]113号)。
45、《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聚碳酸脂胶粒等产品有关出口退税问题的通知》(惠国税发[2002]83号)。
46、《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有关退税问题的通知》(惠国税发[2002]100号)。
47、《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商业企业出口货物有关退税问题的批复》(惠国税发[2002]204号)。
48、《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进行"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出口退税子系统联网试点的通知》(惠国税发[2002]114号)。
49、《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做好2001年度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工作的通知》(惠国税发[2002]37号)。
50、《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出口货物专用税票电子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惠国税办转字[2002]42号)。
51、《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快出口退税进度积极支持外贸出口的紧急通知》(惠国税办转字[2003]104号)。
52、《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2年度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备案有关电子信息问题的通知》(惠国税办转字[2003]225号)。
53、《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内资企业办理出口退税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惠国税办转字[2003]212号)。
54、《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纯银出口适用退税率问题的批复》(惠国税办转字[2003]232号)。
55、《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当前出口货物退(免)税审核审批工作的紧急通知》(惠国税办转字[2003]263号)。
56、《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3年度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工作的通知》(惠国税办转字[2003]264号)。
57、《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关于确定"加工出口专用钢材"列名钢铁企业有关问题的通知》(惠国税办转字[2004]259号)。
58、《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2004年出口货物退税率文库的通知》(惠国税办转字[2004]67号)。
59、《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3年度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工作的补充通知》(惠国税办转字[2004]69号)。
60、《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4年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税额调库工作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惠国税办转字[2004]71号)。
61、《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3年度出口退税清算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惠国税办转字[2004]115号)。
62、《转发省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延期缴纳税款审批管理的通知〉》(惠国税发[1998]208号)。
63、《关于加快全省加油机安装税控装置工作进度的通知》(惠国税函[2001]02号)。
64、《转发总局关于开展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惠国税发[2002]102号)。
65、《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惠国税发[2002]103号)。
66、《关于开展专项整治切实加强集贸市场税收管理工作的补充通知》(惠国税函[2002]39号)。
67、《关于税务登记收费问题的批复》(惠国税办转字[2003]245号)。
68、《转发省局关于税务登记证工本费收费有关问题的批复》(惠国税办转字[2003]149号)。
69、《转发省国税局 省地税局关于印发广东省首批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的通知》(惠国税发[2004]135号)。
70、《转发省局关于税务登记证件验证问题的批复的通知》(惠国税办转字[2005]96号)。

  二、部分条款已失效或废止涉及的税收规范性文件10件
1、《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批复》(惠国税发[2001]189号)总局发文第二条。
2、《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税工程发现的涉嫌违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惠国税发[2001]411号)总局发文第一条、第二条。
3、《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技术开发费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及省局补充规定的通知》(惠国税发[1999]140号)省局补充意见第二条,总局发第二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十六条。
4、《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惠国税发[1999]230)省局补充意见第三条第(一)款"工资"、第(二)款"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第(七)款"企业所得税亏损弥补"、第(八)款财产损失、第(九)款"固定资产折旧"第1点"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固定资产,一般采用直线法或工作量法计提折旧,需要采用其他折旧方法的,报经县级以上国家税务局审核同意后执行。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变。",第四条最后一句"年度终了后四十五日内,向其主管国税机关报送会计决算报表和所得税申报表。"总局发文第八条(一)、(二),第九条(二),第十四条。
5、《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重组改制后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惠国税发[2004]181号)总局发文第一条。
6、《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和下放的企业所得税审批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惠国税办转字[2005]1号)总局发文第一条、第二条。
7、《转发省国税局关于印发〈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有关事项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惠国税发[2003]70号)《暂行办法》第二条:(一)3(1)"《税法》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规定,外商投资企业选用直线法以外的折旧方法计提折旧,经申请,层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一)5(2);(二)1(2);(二)2(1);(三)2(5);(三)2(6);(三)3(2);(三)3(3);(三)4(1);(三)4(2);(三)5(2);(三)5(4)。
8、《转发省局关于全省新版普通发票统一收费标准问题的通知》(惠国税办转字[2004]18号)省局发文第四条。
9、《转发省局关于全省第二批新版普通发票统一收费标准问题的通知》(惠国税办转字[2004]148号)省局发文第二条。
10、《转发省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国税系统普通发票分类代码和发票号码编制方案(试行)〉的通知》(惠国税办转字[2004]203号)省局附件一《广东省行政区域代码表》中"4421潮州市4422揭阳市4423云浮市"已修改为"4451潮州市4452揭阳市4453云浮市"。附件二《广东省国税系统普通发票12位代码编制规则一览表》中第9位(发票类别)水电业类中细分的"1.水电发票2.气发票"现已修改为"1.电发票2.水发票3.气发票";收购业类中细分的"1.广东省收购统一发票2.广东省粮食收购统一发票"已修改为"1.广东省收购统一发票(有抵扣联)2.广东省收购统一发票(无抵扣联)3.广东省粮食收购统一发票"。

 

友情链接: 御财府 L-councli 上海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Copyright © 2008-2024 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F-Council)为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服务品牌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沪ICP备15031503号-1


   FCouncil

   御财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