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服务热线:400-820-2536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所属全资企业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内容分类: 税务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粤国税函[2008]111号 发文机关:科学技术部
  发文日期:2008-02-20 生效日期:2008-02-20
 

广州、深圳、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所属全资企业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7〕1138号)转发给你们,广东省邮政公司所属合并纳税成员企业名单附后,请一并遵照执行。

附件:广东省邮政公司所属合并纳税成员企业名单

  序 号
企 业 名 称
1
广东省邮政公司本部
2
广州市邮政局
3
深圳市邮政局
4
珠海市邮政局
5
汕头市邮政局
6
韶关市邮政局
7
河源市邮政局
8
梅州市邮政局
9
惠州市邮政局
10
汕尾市邮政局
11
东莞市邮政局
12
中山市邮政局
13
江门市邮政局
14
佛山市邮政局
15
阳江市邮政局
16
湛江市邮政局
17
茂名市邮政局
18
肇庆市邮政局
19
清远市邮政局
20
潮州市邮政局
21
揭阳市邮政局
22
云浮市邮政局
23
广东省邮政储汇局
24
广州邮区中心局
25
广东省机要通信局
26
广东省邮政培训中心

友情链接: 御财府 L-councli 上海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Copyright © 2008-2024 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F-Council)为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服务品牌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沪ICP备15031503号-1


   FCouncil

   御财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