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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2008年全省地税工作要点》的通知 |
内容分类: 税务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闽地税发[2008]34号 | 发文机关:科学技术部 | |
发文日期:2008-02-29 | 生效日期:2008-02-29 |
各市、县(区)地税局,省、各设区市地税局直属分局、稽查局,福州、厦门、泉州、漳州市地税局外税分局,泉州、南平市地税局征收分局,省税校:
现将《2008年全省地税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并将执行中的情况和问题及时向省局报告。
二OO八年二月二十九日
2008年全省地税工作要点
2008年全省地税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工作宗旨,按照全国、全省经济工作和全国税务工作会议的部署,坚持依法治税、科学管理、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等理念,围绕组织收入中心,强化税收管理,优化纳税服务,加强队伍建设,确保地税收入持续稳定增长,推动地税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海西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主要工作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不断提高我省地税工作水平
(一)各级地税部门要继续认真学习,深刻理解和全面把握十七大及省委八届三次全会精神,努力做到“三个牢牢把握”、“促进三个和谐发展”(牢牢把握科学发展观的深刻内涵,努力促进税收与经济的和谐发展;牢牢把握“改善民生”、“公平正义”等目标要求,努力促进税收与社会的和谐发展;牢牢把握以人为本的核心理念,努力促进干部队伍的和谐发展),自觉用科学的观念提升领导税收科学发展的执政能力,自觉用科学的管理提升落实各项工作部署的执行能力,自觉用科学的思维提升税收工作的整体创新能力,推动我省地税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积极支持和服务海西“两个先行区”的建设。
二、落实“好中求快”的要求,加强税费管征,确保各项收入持续稳定增长
(二)深入分析税源与费源形势,密切跟踪各项收入动态。拓宽税收分析思路,注意宏观、微观多层次分析相结合;集中剖析若干重点行业或重点企业,以点带面,及时发现税源监控中存在的问题。充分应用税收分析成果,加强征管和稽查工作,形成业务部门间良性互动机制。加强重点税(费)源的监控,定期测算监控对象的税负情况,测算企业的纳税能力,掌握收入的发展趋势,不断提高税(费)源控管水平。
(三)继续加强各税(费)种的管征。进一步提高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货运业、建筑业管理水平;加强金融、保险等行业的营业税征管。全面贯彻落实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认真做好新旧税法的衔接,清理相关优惠政策,制定和完善配套管理制度和办法,落实各种过渡性安排,妥善处理好总分机构税收分配及地区间税源转移问题,确保新税法顺利实施;切实抓好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认真落实各项个人所得税征管办法,加强对高收入者和高收入行业的征收管理,尤其是抓好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管理;稳步推行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加强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工作。按照总局地方税制改革的要求,继续加强地方各税种管理。继续落实一体化管理的要求,加强房地产相关税种管理,进一步做好房地产模拟评税试点工作;规范土地增值税预征和清算;加强城建税的信息比对和委托代征;按照省政府批准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新的税额标准,全面加强征收管理,并做好2007年补差工作。认真做好车船税代收代缴和印花税、烟叶税征收管理;贯彻执行修订后的资源税暂行条例,制定实施办法。抓好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和外国企业工程劳务税收管理,加强反避税工作,提高综合运用反避税调整、情报交换和税务审计等手段的能力,同时规范和优化“走出去”企业的税收管理和服务。
(四)加强社保费征缴工作。着力强化社保征管信息系统的应用与维护,重点加强信息资料在收入计统分析、征管质量评估考核、欠费管理、重点费源管理等方面的运用,提高社保费征管的信息化水平;继续加大“扩面、增人、提基数”的征缴工作力度,突出抓好非公企业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参保扩面工作;加强对重点费源监控和欠费监控办法执行情况的检查落实;巩固并进一步推进明细申报工作。
三、落实“严格规范”的要求,加强税收法制建设,确保依法治税水平不断提升
(五)认真组织学习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新出台的税收政策,切实提高干部依法行政和贯彻执行税收政策的能力。
(六)按照总局对执法责任制考核“五个”结合的要求(程序法执行与实体法执行考核、指标的设计和实施与征管质量考核、对不同岗位的考核、责任追究要与绩效考评、计算机考核与人工考核相结合),进一步推行和完善现行执法考核软件。
(七)认真组织开展2008年税收执法检查,同时对2007年执法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落实。严格执行税收政策跟踪反馈机制和《税收规范性文件异议处理办法》,推进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科学化、民主化,提高税收政策的适应性、严谨性、可操作性。完善全省统一的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规范和大额税款减免集体审批制度,落实行政审批制度和减免税优惠政策,维护征纳双方合法权益,规避税收执法风险。
(八)继续整顿规范税收秩序。认真组织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加强对涉税违法大要案的查处,加大对涉税违法案件的处罚和执行力度,防止以补代罚;实施分级分类稽查,加强稽查案件案例分析,以查促查、以查促管;继续与公安机关配合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假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和依法治理涉税违法信息等工作。
(九)加大税法宣传力度。认真开展第17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和“五五”普法教育,重点做好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社保费政策等税收法规的宣传工作。进一步办好《海峡财经导报》、《福建税务》等报刊,充分发挥其在税收宣传方面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
四、落实“科学管理”的要求,加强税收基础建设,确保管理质效稳步提高
(十)继续夯实户籍管理基础,落实基础数据核实、补正工作;整合完善外部登记信息交换平台及比对软件,加强与工商、国税、组织机构代码办等部门的登记信息交换和互联互通,扎实开展比对、核实及清理漏管户工作。推行非正常户管理软件,规范非正常户认定、查找及后续管理。
(十一)加强税管员制度建设。开发、推广应用税管员工作平台,规范和落实税管员工作职责,为开展税源管理提供强有力支撑。
(十二)深化纳税评估。在全省全面推广应用纳税评估软件,充分利用对外服务系统和征管系统的基础数据,开展对重点税源行业、企业的深度评估。
(十三)强化以票控税,适时开展税控收款机试点。加强统一招标后的发票印制管理,保证安全、及时供应发票。结合完善征管系统发票管理模块,规范窗口代开发票管理,强化票、表、额比对工作。继续加强金融、保险、铁路、民航等专业发票管理。
(十四)建立健全与法院、公安、银行等部门的协作机制,强化税(费)管征,堵塞税收漏洞。依托外部网站欠税公告平台,促进欠税清理。
(十五)加强信息化基础建设。根据总局“金税三期”的总体要求,始终贯彻“一体化”建设思路,做好省局大集中第一阶段的各项准备工作。完成省市两级网络扩容改造和省局中心机房建设,提出省局灾备中心建设方案。在继续开发完善征管信息系统的同时,着手对其进行三层改造和功能整合。逐步建立维护服务管理平台,及时监控和掌握征管信息系统的运行和维护状况。搭建应用系统模拟环境,促进各类应用系统功能的逐步完善。进一步加强安全项目建设,通过建设桌面管理系统、因特网安全整改和防毒墙项目等,增加内外网的安全防护手段,提升防护能力。
(十六)规范和加强内部管理。强化预算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综合预算管理制度。在细化预算、增强预算“刚性”的基础上,注重对预算资金使用效果的跟踪问效。加强基建管理。从严控制建设项目的投资规模和建设规模;已立项待建和在建的工程项目要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建设进度。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严格采购程序,不断提高采购的质量和效率。加强财务管理,严格遵守各项财务会计法规制度,强化内部审计工作。加强税收票证管理,确保税款安全。层层落实责任制,保证机关人财物安全,推进平安地税建设。实施税收科研精品战略,更好地服务决策。加强公文、信访、保密、档案、网站和房屋、车辆、计算机等资产管理,进一步提高后勤保障水平,保证各级地税机关顺畅、有序、高效运行。
五、落实“优质高效”的要求,加强和改进纳税服务,确保征纳关系进一步和谐
(十七)增强依法、公正、文明服务意识,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立足长效,深入开展“两个减负”工作。对省级以下要求纳税人报送的涉税资料进行层层清理、简并,切实解决纳税人重复、多头报送资料问题;按照“自动生成为主、手工填报为辅”的原则,依托征管信息系统,逐步减少基层手工填报的报表数量。进一步落实“窗口统一受理,内部高效运转”的一站式办税服务制度,制定《办理纳税人涉税事项操作指南》,开发涉税业务受理审批管理系统,提高纳税人办税效率,减轻基层工作负担。
(十八)加大国地税协作力度,开展国地税联合登记、联合宣传辅导、联合核定税收、联合检查等,降低征税成本,减轻纳税人负担。依法支持注册税务师行业发展,充分发挥其在鉴证和纳税服务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十九)继续完善和推广应用对外服务系统,拓展网上办税服务功能。完善办税服务厅服务规范,推广全国统一的办税服务厅标识。县(区)局以上地税机关所在的城区办税服务厅均要配备自助服务电脑,为纳税人提供网上申报、业务查询、办税公开查询等服务。加强纳税信用等级建设,扩大纳税信用等级的社会影响力。继续完善12366热线服务,拓展征纳互动平台。
(二十)全面实行以办税公开为重点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设“阳光地税”。认真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建立定期向纳税人开展问卷调查制度,不断改进政风行风,努力提高纳税人的满意度。
六、落实“以人为本”的要求,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确保队伍素质明显增强。
(二十一)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制度,加大对领导干部特别是市、县局主要负责人的管理和监督;全面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坚决纠正和克服个别领导干部存在的作风飘浮等问题。认真落实《“十一五”全省地税系统领导班子建设规划》和《全省地税系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做好后备干部选拔培养和实践锻炼;坚持干部轮岗交流,开展竞争上岗,配齐配强各级领导班子。
(二十二)加强机关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巩固党的先进性建设成果,深入开展“三级联创”活动。积极探索规范津补贴后干部思想政治工作,既要严格执行津补贴政策和纪律规定,又要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正确看待改革,处理好个人利益和整体利益、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切实维护大局稳定,确保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实施人文关怀,切实采取措施帮助有特殊困难的干部职工解决实际问题。加强老干部服务管理工作,落实老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认真贯彻劳动合同法,抓好合同工的管理。
(二十三)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坚持以能力建设为主线,突出教育培训重点,拓展教育培训渠道,规范教育培训管理,强化教育培训考核,努力提高教育培训质量。进一步加强省税校等培训机构的建设,使之真正成为提高系统干部素质、增强工作能力的重要培训基地。开发网络学习考试平台,积极开展税收业务学习和岗位技能练兵活动,提高队伍业务素质。
(二十四)深化文明创建工作。继续以规范税收执法、优化纳税服务为重点,以创建、升级文明单位为主导,深入开展创建“文明行业”、“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等群众性文明创建活动。综合应用载体,丰富文化内涵,深化地税文化建设。举办好两年一届的系统球类邀请赛,推动群众性文体活动的深入开展。
(二十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将加强作风建设、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作为各级领导的责任工程,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与责任追究等环节,健全反腐倡廉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扎实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推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继续强化“两权”监督,严肃党风党纪;继续保持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坚决惩治腐败,进一步纯洁队伍,提升地税形象。
七、大力弘扬争先创优精神,努力开创地税工作新局面
(二十六)各级地税部门和全体地税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和弘扬“2005-2007全省地税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们的先进事迹,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做到“四个争当”(争当加强学习的楷模,努力增强自身素质;争当敬业奉献的楷模,努力提高工作绩效;争当开拓创新的楷模,努力推动地税事业全面发展;争当改进作风的楷模,努力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以良好的精神风貌和扎实有效的工作,推进全年各项工作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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