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服务热线:400-820-2536 |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报送我省二手车交易市场(中心)第六批备案名单的函的通知 |
内容分类: 税务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粤国税函[2008]74号 | 发文机关:科学技术部 | |
发文日期:2008-01-28 | 生效日期:2016-12-11 |
广州、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省经贸委《关于报送我省二手车交易市场(中心)第六批备案名单的函》(粤经贸函[2008]28号)转发给你们。省局《关于二手车经营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国税函[2005]566号)中的“按国家规定审批的旧机动车交易市场”按省经贸委提供的备案名单执行。
Copyright © 2008-2024 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F-Council)为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服务品牌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沪ICP备15031503号-1 |
![]() FCouncil |
![]() 御财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