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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印发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部分城乡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实行企业所得税定率征收的暂行办法的通知 |
内容分类: 税务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京地税企[1995]第544号 | 发文机关:科学技术部 | |
发文日期:1995-11-28 | 生效日期:1995-11-28 |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现将《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部分城乡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实行企业所得税定率征收的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市局反映,以作进一步的修改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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