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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新税制执法检查整改工作的通知 |
内容分类: 税务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晋地税征字[1995]43号 | 发文机关:科学技术部 | |
发文日期:1995-11-27 | 生效日期:1995-11-27 |
各地、市、县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局:
现将国税发[1995]19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新税制执法检查整改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严格按照通知的要求进行整改工作,并于12月5日前将整改情况报送省局征管处。
各地市局请于12月30目前,将本辖区(包括本局及所辖县、区、分局等征收单位)1995年度的税收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目录一式二份报上,同时报送1995年度的备查备案工作情况。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新税制执法检查整改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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