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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冰铜适用税率的批复

  内容分类: 税务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云国税增字[1995]31号 发文机关:科学技术部
  发文日期:1995-07-28 生效日期:1995-07-28
 

大理州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冰铜适用税率的请示》(大国税流字(1995)第37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金属焙烧矿是将金属矿采选产品焙烧或燃烧,脱去其水份、硫、砷等矿物杂质而提高其金属含量(品位)的金属矿产品,冰铜是硫化铁与硫化铜的合金或硫、铁、铜的一种化合物,属冶炼中间产品,不属于金属焙烧矿,其适用税率为17%。

请依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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