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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务院关于调低出口退税率加强出口退税管理及其补充规定的通知

  内容分类: 税务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粤国税发[1995]242号 发文机关:科学技术部
  发文日期:1995-07-20 生效日期:1995-07-20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务院关于调低出口退税率加强出口退税管理的通知》(国发明电[1995]3号)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调低出口退税率加强出口退税管理的通知〉的补充通知》(国办发明电[1995]1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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