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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机动出租车驾驶员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内容分类:
税务
实 效 性:
现行有效
文 号:
晋地税所字[1995]45号
发文机关:
科学技术部
发文日期:
1995-06-20
生效日期:
1995-06-20
各地、市、县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征收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机动出租车驾驶员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应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并注意总结经验。
执行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局。
友情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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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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