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服务热线:400-820-2536

黑龙江地方税务局关于未设置帐簿或帐簿不全的工程承包人承包所得征税问题的通知

  内容分类: 税务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黑地税发字[1995]87号 发文机关:科学技术部
  发文日期:1995-04-24 生效日期:1995-04-24
 

对未设置帐簿或帐簿不全的工程承包人承包所得如何计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经研究通知如下:

  一、关于适用个人所得税项目。工程承包人承包所得,比照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租赁经营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关于应纳税所得额。工程承包应纳税所得额为工程结算收入乘以平均利润率,加上承包期内的工资、薪金收入,减去扣除额。

  三、关于平均利润率。平均利润率为工程结算收入的3一15%,具体比例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当地实际掌握确定。

  四、关于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为发包、转包等工程款项支付人,扣缴义务人应在支付工程款项时代扣税款,对扣缴义务人未扣或少扣的税款,主管税务机关可责令其限期追缴,追缴不回的,由扣缴义务人补缴。

  五、关于应纳税款的时间。扣缴义务人每次扣缴的税款手7日内预缴国库,年度终了后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六、各地、市、县地税局可根据上述原则制定具体规定,并报省地税局备案。
 
 

友情链接: 御财府 L-councli 上海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Copyright © 2008-2024 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F-Council)为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服务品牌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沪ICP备15031503号-1


   FCouncil

   御财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