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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严格控制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范围的问题

  内容分类: 税务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新国税流字[1995]44号 发文机关:科学技术部
  发文日期:1995-06-29 生效日期:1995-06-29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格控制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范围的通知》国税发[1995]88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及时做好对纳税人的宣传辅导工作,并严格要求纳税人按《通知》规定正确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格控制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范围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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