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服务热线:400-820-2536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部分行业个人收入采取定率定税征收的通知

  内容分类: 税务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地税二[1994]4号 发文机关:科学技术部
  发文日期:1994-09-11 生效日期:1994-09-11
 

各区、县地税分局,开发区地税分局:

近年来,我市对个人所得税收征管工作一再加强,税款逐年增加。但由于个人收入隐蔽,税源零散,管理上仍然存在很多漏洞。为切实强化征管,减少税款流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 规定,经研究,对我市部分行业的个人收入,本着从宽从简的原则,采取定率定税征税办法。

  一、对歌厅、舞厅、卡拉OK厅的伴唱、伴奏、伴舞及节目主持人的所得,按《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第四款及《营业税暂行条 例》中营业税税目税率表第五条 规定是劳动报酬所得,应征收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考虑到这部分收入零散,不易控管,为堵塞漏洞,方便代扣单位扣缴税款,通过调查测算,对上述人员取得收入按次依9%的综合负担率征税(其中:营业税3%、城教0.3%、个人所得税负担率5.7%),并开立特种发票。

  二、个人取得的广告、中介服务收入,属劳务报酬所得,按次依7%的综合负担率征收(营业税5%、城教0.5%、个人所得税负担率1.5%),并开立特种发票。


  三、对个人、私营企业、个人承包及无法正确考核个人所得的宾馆、饭店中的厨师、面点师的工资、薪金的所得,采取按月定税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办法,具体规定如下:

厨师、面点师的技术级别月定税(元)相当于月收入(元)

  五级以下(含五级)5-10800-1000

  三、四级10-301000-1500

  一、二级30-601500-2000

特级60以上2000以上
 
 

友情链接: 御财府 L-councli 上海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Copyright © 2008-2024 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F-Council)为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服务品牌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沪ICP备15031503号-1


   FCouncil

   御财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