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服务热线:400-820-2536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境外企业所得税的征收及进行税源调查的通知

  内容分类: 税务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内地税三字[1995]7号 发文机关:科学技术部
  发文日期:1995-01-12 生效日期:1995-01-12
 

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内蒙古军区后勤部、司令部、政治部,内蒙古武警部队,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4]265号《关于境外企业所得税的征收及进行税源调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地方各部门、各企业事业单位办的境外企业,将税源调查表报送当地方管地方税务机关,由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汇总后于1995年2月20日前报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二、境外企业的范围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文件掌握。

.

友情链接: 御财府 L-councli 上海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Copyright © 2008-2024 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F-Council)为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服务品牌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沪ICP备15031503号-1


   FCouncil

   御财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