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服务热线:400-820-2536

内蒙古自治区地税局关于核定农行系统1994年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税率的通知

  内容分类: 税务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内地税三字[1994]88号 发文机关:科学技术部
  发文日期:1994-12-05 生效日期:1994-12-05
 

兴安盟、哲盟、锡盟、巴盟、伊盟、呼市、包头市地方税务局:
  近接中国农业银行内蒙分行内农银发[1994]133号“关于下达1994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通知”。该通知所下在宾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未经我局审定税率,请项目所在地税务局根据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税务局计投资[1992]2618号“关于明确金融系统投资方向调节税税目税率问题的通知”精神核定税率,并按适用税率征税。

  附:中国农业银行内蒙分行内农银发[1994]133号“关于下达1994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通知”及附表(略)
 
 

友情链接: 御财府 L-councli 上海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Copyright © 2008-2024 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F-Council)为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服务品牌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沪ICP备15031503号-1


   FCouncil

   御财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