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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启用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发票监制章等事项的通知 |
内容分类: 税务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京国税[1995]30号 | 发文机关:科学技术部 | |
发文日期:1995-02-13 | 生效日期:1995-02-13 |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各发票承印厂: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式样的通知》(国税发[1994]226号)的要求,市局研究决定,从
各局应加强对各用票单位的发票检查,堵塞发票管理中的漏洞,发现重大发票违章案件应认真查处并及时报告市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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