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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淄博市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金帐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
内容分类: 税务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淄税三字[1994]第8号 | 发文机关:科学技术部 | |
发文日期:1994-03-09 | 生效日期:1994-03-09 |
名区县税务局、开发区财税局、市局稽征处、涉外处:
现将省税务局鲁税三[1994]7号转发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金帐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如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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