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服务热线:400-820-2536 |
海南省财政厅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摸清外商投资企业存货情况做好税款分离工作的通知 |
内容分类: 税务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琼财税[1994]外字第36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1994-01-14 | 生效日期:1994-01-14 |
各市、县税务局,洋浦开发区财税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明电[1994]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摸清外商投资企业存货情况,做好税款发离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局,请认真贯彻执行。并请于三月中间前将外商投资企业一九九四年期初库存情况申报表按要求汇总上报省厅对外税政处。
附件: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摸清外商投资企业存货情况,做好税款分离工作的通知(国税明电[1994]8号)(略)
二、外商投资企业一九九四年期初库存情况申报表(略)
Copyright © 2008-2024 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F-Council)为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服务品牌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沪ICP备15031503号-1 |
![]() FCouncil |
![]() 御财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