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服务热线:400-820-2536 |
北京市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口免税品销售业务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
内容分类: 税务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京税一[1994]51号 | 发文机关:科学技术部 | |
发文日期:1994-01-20 | 生效日期:1994-01-20 |
各区、县分局(区、县税务局)、燕山分局、对外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明电[1994]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口免税品销售业务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Copyright © 2008-2024 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F-Council)为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服务品牌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沪ICP备15031503号-1 |
![]() FCouncil |
![]() 御财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