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服务热线:400-820-2536

西安市税务局转发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关于停止执行减免税的通知”的通知

  内容分类: 税务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市税发[1993]427号 发文机关:科学技术部
  发文日期:1993-11-29 生效日期:1993-11-29
 

    现将省财政厅、省税务局陕财工字[1993]102关于停止执行减免税的通知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情况补充如下,请一并依照执行。
  一、对《通知》第一条 恢复征税的时间,经研究,仍按市局市税发[1993]293号通知第二条 规定的时间恢复征税。
  二、临时性、困难性的减免税,凡按税收管理权限在今年七月底以前批准并报市税务局备案的,可继续执行到一九九三年年底。
  三、对采取各种形式承包流转税的,必须从一九九三年元月一日起恢复征税。

友情链接: 御财府 L-councli 上海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Copyright © 2008-2024 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F-Council)为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服务品牌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沪ICP备15031503号-1


   FCouncil

   御财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