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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税务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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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辽税票字[1993]16号 |
发文机关:科学技术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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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1993-12-28 |
生效日期:1993-12-28 |
各市税务局票证管理所:
根据国家税制改革的精神和增值税改革意见,我省1994年将正式启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专用发票的顺利实施是这次增值税改革的重要环节,为做好这项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我省专用发票的发票联、抵扣联将使用两种底纹纸,一种是国家统一供应的防伪水纹纸,另一种是我省原底纹纸。
2.专用发票的监制章 与1993年换版的监制章 形状、上环、下环内容均相同,专用发票监制章 的中间为"辽宁-××"(××为各市的代码)。以此区别普通发票监制章 ,专用发票监制章 套印在发票联和抵扣联上。
3.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只有4联,不能满足用户的需要。因此,各市在已印制的四联专用发票售出后可印制、发售6联、8联发票。
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应在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并取得一般纳税人和暂定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手续,据以申请办理、购买专用发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发票购领簿扉页上方加盖"认定"专用章 印签;暂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发票购领簿扉页右上方加盖"临时"专用章 印签加以区别(样章 见附件)。辽税票函(1993)第7号文件,《关于"发票购领簿"登记、"增值税登记证件号码"的通知》中,关于增值税登记号码的办法废止。涉外企业的增值税发票的购领簿省税务局另行印制下发。涉外企业办理发票购领簿的手续与内资企业相同。
5.专用发票的价格由省物价局确定,各市票证所与各定点印刷厂之间的发票款项务必在一个月内结算完毕。超期拖欠。由托欠一方负担银行利息。
6.为保证明年一月一日正式使用专用发票,各市票证所务必在十二月二十日以前把专用发票送到各发售点,做好发售前辅导,认真执行填开员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