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服务热线:400-820-2536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运输费用扣除率的通知 |
内容分类: 税务 | 实 效 性:失效 | |
文 号:财税[1998]114号 | 发文机关:国务院 | |
发文日期:1998-06-15 | 生效日期:1998-06-15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一九九八年六月十二日
抄 送:国务院办公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
Copyright © 2008-2024 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F-Council)为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服务品牌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沪ICP备15031503号-1 |
![]() FCouncil |
![]() 御财府 |